何宏建的身份描述
深圳富二代何鴻建在杭州殺害女友壹案昨日二審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對何宏建是否有精神病進行了辯論。與此同時,何宏建的第二份精神病鑒定報告結果也於昨日公布。根據這份鑒定報告,何宏建沒有精神疾病,是完全刑事行為能力人,這也意味著在殺害女友的案件中,他有可能以故意殺人罪被判刑。
精神病的初步鑒定引發質疑。
康婷婷和何宏建是來自深圳的90後情侶。今年2月13日,康婷婷在杭州某酒店被何宏建殺害。14年9月,何宏建因故意殺人罪在杭州受審,壹份何宏建“精神障礙”鑒定的出現,讓案件再次動蕩。當時杭州市第七人民醫院的相關鑒定書顯示,何宏建有精神病。康婷婷的家人和檢方都不能接受,要求重新鑒定。
據了解,9月28日,杭州中院委托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對何宏建作案時是否有精神病及刑事責任能力進行了司法鑒定,並於9月在杭州市看守所對其精神狀況進行了第二次鑒定。杭州中院認為,第壹次鑒定相關論證和分析不詳細、不充分。第二次鑒定於10月25日10完成,但直到昨天才正式公布。
新的鑒定證實沒有精神疾病。
根據南京腦科醫院對何宏建的鑒定結論,何宏建作案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同時,鑒定認為,在本次精神檢查中,何宏建情緒穩定,情緒反應協調,能夠認識到自己案件的性質和將要面臨的法律後果,敘事思路清晰,對問題的分析和理解正確。
此外,根據何宏建頭部兩次磁共振檢查結果,經影像科、神經內科專家會診,認為其右額葉病竈為陳舊性或良性,在已排除既往癲癇發作的情況下,認為病竈不會明顯改變其性格和認知功能。根據何宏建作案前後壹貫的人格表現、社會功能、精神狀態及身體狀況,無證據證明何宏建作案時患有精神疾病,故評定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