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加盟壹家奶茶店,要怎麽選擇奶茶品牌,才不會被坑?
第壹、公司無特許加盟資質,全靠銷售包裝引誘
目前市場上大部分快招公司都沒有特許加盟資格。那麽什麽是特許經營資格呢?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要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2、擁有至少2個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直營店;3、需要在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很多快招公司成立時間短,壹般成立壹兩個月左右就開始包裝壹個項目,然後對該項目進行全網推廣、路演等進行招商,不僅沒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也沒有核心競爭力,工作人員的水平更是良莠不齊,通過招聘壹大批的推廣員、銷售員等在網絡上發布大量招商廣告,吸引大批加盟商,壹旦該項目招商完成,便尋找下壹個推廣項目,根本沒有時間專註經營某壹個項目,更別說有經營時間超過壹年的直營店,或者在商務部門進行特許經營備案。
第二、蹭市場熱門品牌、網紅品牌,快速圈錢
很多快招公司自身並無品牌或者是不知名的新品牌,所以就“借”市場上的熱門品牌或者網紅品牌來炒自己。比如“某某答案茶”、“某某喜茶”“某某鹿角巷”,在宣傳推廣時突出“答案茶”、“喜茶”、“鹿角巷”等字樣,而前綴字樣小得跟芝麻壹樣甚至恨不得讓其“隱身”;也有部分快招公司在發布加盟項目的招商廣告時使用“偷梁換柱”之術,比如廣告宣稱“壹點點奶茶加盟”、“喜茶加盟”“楊國福麻辣燙加盟”、“周黑鴨加盟”等,實際上網站上的工作人員及聯系電話均是其自己公司的,跟原品牌壹點關系都沒有。壹旦有加盟商咨詢了解,就謊稱其已獲得原品牌授權,或者其是與原品牌合作研發的新品牌,是原品牌的升級版,然後就集中火力賣力推薦自己的品牌。由於山寨品牌的加盟費用比原品牌的加盟費要低得多,加上很多加盟商對原品牌有壹定的信任度,所以容易上當受騙;還有部分快招公司搶註商標,壹發現市場出現了熱點項目,馬上就在商標局網站提交壹個或者多個商標註冊申請,不管能不能申請成功,馬上就開始招兵買馬打著該商標的名義進行招商了。這些快招公司,緊盯市場,捕捉每壹個商機,利用每壹個熱點,收割壹批又壹批的韭菜,可憐被蒙在鼓裏的加盟商還以為靠這個項目能發家致富、殊不知等待自己的是壹個又壹個的大坑!
第三、名為“特許加盟”,實為“設備和原材料買賣”
很多快招公司打著“低加盟費”、“返加盟費”、“零加盟費”的幌子進行招商,什麽“總部扶持”、“創業補貼”、“扶持創業”等等,說得簡直天花亂墜。其實想想,他們又不是做慈善的,那麽有時間精力免費指導妳創業?免費幫妳賺錢?錢那麽好賺他們怎麽不去賺?其實,這只是他們引妳入坑的“誘餌”,等妳發現上當的時候往往騎虎難下了。
那麽,入坑之後怎麽拔羊毛呢?當然是高價賣機器設備、賣原材料、賣各種包裝用品啦。進貨價格不僅高(甚至比市場價高出2-6倍),而且質量難以保證(劣質產品),還不包郵(郵費到付);所謂的售後或者督導會極力說服妳多拿貨(壹次性買賣,沒有回頭客,狠狠宰妳壹筆),理由不外乎:拿夠多少貨可以免郵、可以送設備(劣質、低價設備)、可以提供其他更好的項目技術、現在不拿貨到時公司放假了、拿貨太少開業期間不夠用等等,其實,妳付款拿的所謂壹個月兩個月用量的貨,壹年都用不完(甚至店都沒開)。那麽沒用完的貨怎麽辦呢?(特別是有保質期的食品原料)不好意思,壹經售出,不退不換,自行消化(自認倒黴、欲哭無淚)!
第四、誇大投資回報率,畫“壹本萬利”的大餅
快招公司為了打消加盟商的顧慮,吸引加盟商,快速搶占市場,往往大吹特吹加盟該項目只需本金八九萬甚至兩三萬,兩三個月就能收回全部投資(營造壹種“加盟了該項目,不用多久,就會日進鬥金、身價過億、迎娶白富美、嫁給高富帥、走上人生巔峰”的激動氛圍),或者宣傳的成本只是直接成本而不包含後期物料、人工等間接成本(這些才是大頭支出)。加盟商加盟後卻發現,投資成本遠高於預算,公司事前承諾的收益也無法實現,甚至月月虧損,苦不堪言。這時如果妳去跟公司反映營業額低、品牌效應不達預期、虧損等情況,公司可就義正言辭的說,並沒有承諾壹定能盈利,招商時只是根據市場現狀對開店後的經營情況進行初步預測等等。妳是有口難辯,只能自行收拾殘局,要麽苦苦支撐經營,期待守得雲開見月明;要麽及時止損、關門大吉!
第五、合同陷阱重重,維權步步維艱
快招公司在招商時簡直跟喝了蜜壹樣,各種承諾:1、總部報銷加盟商前期考察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夥食費;2、總部負責為加盟商的員工進行運營培訓、技術操作培訓、管理危機培訓;3、總部負責店鋪的選址、評估、店面形象設計、店內裝修裝飾;4、總部負責前期廣告投入和後期駐店帶店指導服務等等。總的意思就是,妳只需付款,其他的交給他!
但加盟商加盟後卻發現,公司承諾的各項服務存在隱性費用,承諾的明星代言更是遙遙無期。註意,註意,註意,這裏有坑(重要的事情說三遍):所謂的報銷前期考察費,會找借口說妳加盟的這個項目或者投資的金額達不到報銷的標準,要加盟收費更高的項目才能報銷;所謂的選址服務只是在網上隨便找幾個店面給妳自己去看,如果需要公司派人過去的,妳得承擔公司該員工的全部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等;店鋪評估服務,也需要妳承擔公司員工的全部出差費用。總之,公司動動嘴可以,要動手動身的,不好意思,妳得付費。這時如果妳跳起來說:我付了加盟費的,為什麽這些服務還要收費?公司會拿出合同理直氣壯地說:不好意思,妳付的是培訓費或者加盟費或者代理費,合同上寫的這些服務公司都是免費提供的,但是妳得給我員工報銷出差費啊!妳這個錢不是給我們公司的,是給我們員工報銷的。傻眼了吧?無言了吧?終於發現自己掉坑裏了吧?!這時妳怒氣沖沖,揚言要解約?公司再拿出合同:合同白紙黑字寫清楚,合同簽訂後,任何壹方單方解約的,要支付合同價款50%—100%的違約金(該格式條款實際上屬於無效條款,但很多人不知道啊,就被公司唬住了!)。這時妳又想:已經給了幾萬、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加盟費了,連店鋪還沒開起來,解約又要賠償幾萬、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算了,看在錢的份上,硬著頭皮履行合同吧!就這樣,成了砧板上的肉,任公司拿捏了。
當有壹天妳實在忍受不了公司的種種惡行,決心要維權時,找律師壹看合同,傻眼了,約定了發生糾紛需要在公司所在地(註冊地)法院管轄或者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貿易仲裁委員會管轄。比如妳是跟北京公司簽合同的,妳得跑到北京去維權,跟廣州公司簽合同的,得去廣州維權。這個時候妳又猶豫了,給出去加盟費、物料費還不知道能不能拿得回來,現在維權又要支出壹筆律師費、訴訟費等,簡直是雪上加霜啊有木有!有!這是公司絞盡腦汁挖好的坑啊!
至此,這壹批韭菜收割完成。著手下壹個項目,收割下壹茬韭菜!
(未完待續,下壹期將解密如何避雷避坑以及入坑後如何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