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班牙、新法國和新奧爾良名稱的由來
新奧爾良周圍地區過去是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1718小鎮由法國人創建,以當時的法國攝政王奧爾良命名。1722成為法國殖民地路易斯安那州的首府。1762之後屬於西班牙。1800歸法國管轄。1803年,作為路易斯安那購買土地的壹部分,以15萬美元的價格與整個路易斯安那壹起賣給了美國。1812之後,隨著棉花帶的初步形成,新奧爾良逐漸成為棉花集散地和奴隸市場的中心,商業繁榮,成為“南方女王城”。到1840年,這個城市的人口達到102萬,成為當時美國第四大城市。1896年,新奧爾良開始開鑿運河,整治航道,擴建港口水域,特別是1914年巴拿馬運河開通後,這裏的船只可以直達拉美西海岸、亞非東海岸和大洋洲港口。隨著貿易範圍的擴大,港口吞吐量的增加極大地促進了這座城市的發展。
新法蘭西(法語:la Nouvelle-France;中文:新法國),法國是北美的殖民地。北起哈得遜灣,南至墨西哥灣,包括聖勞倫斯河和密西西比河流域,分為加拿大、阿卡迪亞、哈得遜灣、紐芬蘭和路易斯安那五個地區。
1524年,意大利航海家喬瓦尼·德·維拉卡(Giovanni de Vilaca)在北美東海岸探險,為紀念法國國王弗朗索瓦壹世,將這塊新土地命名為弗朗西絲卡(Francesca),然而,法國大多數人起初對這裏並不感興趣。然而,法國漁船繼續在當地航行;法國商人也很快意識到,聖勞倫斯有大量價值不菲的皮草,尤其是海貍皮,在歐洲非常罕見。最後,法國人決定殖民弗朗西絲卡,以擴大其在美國的影響。
為了維持皮毛貿易,法國人塞繆爾·德·尚普蘭(samuel de champlain)與阿爾岡昆人和蒙塔格奈人合作,對抗由眾多印第安民族組成的易洛魁聯盟。他還打算送法國年輕人去和當地人生活在壹起,學習他們的語言和習俗,幫助他們適應北美的生活。這些人擴大了法國在南部和西部的影響。
當時英國在南方的殖民地人口眾多,非常富裕。路易十三世的首席大臣黎塞留希望讓新法蘭西像英國殖民地壹樣富裕。他投資新法蘭西,任命尚普蘭為新法蘭西總督。
黎塞留隨後禁止非羅馬天主教徒居住在新法蘭西,導致許多人居住在英國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