燉的意思
燉[dùn]
基本字義
1. 煨煮食品使爛:~肉。清~雞。
2. 把茶或酒盛在碗裏,再把碗放在水裏加熱:~酒。~藥。
詳細字義
〈動〉
1. (形聲。從火,屯聲。本義:和湯煮爛) 同本義[stew]。如:這塊老牛肉燉了三小時還沒爛
燉有兩種方法
壹、不隔水的燉:不隔水燉法是將原料在 開水內燙去血汙和腥膻氣味,再放人陶制的器皿內,加蔥、姜、酒等調味品和水(加水量壹般可掌握比原料的稍多壹些,如壹斤原 料可加壹斤半到二斤水),加蓋,直接放在火上烹制。烹制時,先用旺火煮沸,撇去泡沫,再移微火上燉至酥爛。燉煮的時間,可根據原料的性質而定,壹般約二、三小時左右。
二、隔水燉法:隔水燉法是將原料在沸水內燙去腥汙後,放入瓷制、陶制的缽內,加蔥、姜、酒等調味品與湯汁,用紙封口,將缽放人 水鍋內(鍋內的水需低於缽口,以滾沸水不浸人為度),蓋緊鍋蓋,不使漏氣。以旺火燒。使鍋內的永不斷滾沸,大約三小時左右即 可燉好。這種燉法可使原料的鮮香味不易散失,制成的菜肴香鮮 味足,湯汁清澄。也有的把裝好的原料的密封缽放在沸滾的蒸 籠上蒸燉的,其效果與不隔水燉基本相同,但因蒸燉的溫度校高,必須掌握好蒸的時間。蒸的時間不足,會使原料不熟和少 香鮮味道;蒸的時間過長,也會使原料過於熟爛和散失香鮮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