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屍體處理條例
法律分析:1。規範無名屍體處理程序,明確無人認領屍體的喪葬費由市財政承擔。
2.無人認領的屍體是指姓名、身份不明的屍體,或者姓名、身份明確,但家屬、單位冷藏15天後仍未在殯儀館辦理手續的屍體。
3.發現無人認領屍體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負責拍照、登記、收集遺物、留指紋、出具死亡證明,然後通知市殯儀館領回屍體。醫院內無人認領的屍體,由醫院出具死亡醫學證明,經公安機關檢驗後,由市殯儀館運送。
4、無人認領的屍體自發現之日起在民政部門官方網站發布公告。15後仍無人認領的,先經公安部門確認,再由殯儀館火化屍體。
公告期間,遺體由殯儀館保管。對姓名和身份可以查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應當調查核實,並通知家屬到殯儀館認領。無人認領的屍體火化後,骨灰保存3年。期滿無人認領的,骨灰由市殯儀館按政策處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壹條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應當經急救、醫療機構或者法醫確認,並由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屍體應當存放在殯葬服務單位或者醫療機構等具備停屍條件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