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要不要退小區內道路
小區外圍紅線內設施屬市政公用設施
據了解,目前清遠市區出現部分物業服務企業未經城市管理部門同意擅自占用小區外圍退讓道路紅線範圍內的人行道、臨時停車位等設施圍蔽停車收費經營的行為。這些圍蔽經營的停車場在2021年清遠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第壹次實地綜合測評中被發現存在路面破損未及時維修、車輛亂停亂放、垃圾未及時清理等問題,交警部門也無法對圍蔽停車場內汽車亂停亂放的行為進行處罰,嚴重影響了清遠的創文工作。
與此同時,部分群眾投訴也要求對物業服務企業圍蔽停車收費的行為進行查處。清遠市住建局認為,城市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圍蔽停車收費行為的監管。
《意見函》指出,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遠市規劃區建(構)築物退讓規劃管理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17〕16號)第十三條規定“在退讓道路紅線範圍內建設的綠化、小品、臨時停車位等,由用地權屬單位負責建設,但應納入城市公***開放空間,統壹規劃,統壹管理,不得占為私用,不得出讓”,規定了小區外圍退讓道路紅線範圍內建設的人行道、臨時停車位等設施,其使用功能是城市公用的,屬於市政公用設施,權屬屬於政府所有,不屬於小區全體業主所有,不屬於物業管理區域範圍,不應由業主(或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不應任由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占這些設施圍蔽停車收費經營。而部分圍蔽經營的停車場不僅包括了退讓道路紅線範圍內的設施,還包括了退讓道路紅線範圍外的設施,更加應納入城市管理部門的統壹管理。
《意見函》也提出,城市管理部門可以將小區外圍退讓道路紅線範圍內的人行道、臨時停車位等設施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
若無法達到創文要求將被取消經營權
早在5月7日市住建局向市城綜局發出了《關於提請對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占用小區外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圍蔽停車收費經營行為依法查處的函》,提請城市管理部門對兩類行為進行查處:
壹是,市住建局及清城區、清新區住建局已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在半個月內向當地城市管理部門申請取得經營權,城市管理部門如同意物業服務企業取得經營權,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合法收費經營,負責圍蔽停車場設施設備的維修、清潔衛生和停車秩序維護等工作,並接受當地城市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如圍蔽停車場無法達到創文的要求,建議城市管理部門取消其經營權,拆除圍蔽設施設備,納入市政公用設施的統壹管理。
二是物業服務企業超過規定期限無法取得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批準經營權的,建議城市管理部門責令物業服務企業立即停止違法經營行為,並拆除違法圍蔽設施設備。
部分物業企業表示配合整改加強管理
據了解,此前,清遠小區外圍停車問題缺乏專門的部門管理,導致經常出現車輛亂停放和“僵屍車”違規占用停車位的問題。去年,市區部分物業企業對小區外圍實行圍蔽停車經營管理,引導車流更加安全有序地通行和停放,減少安全隱患,也有利於規範停車秩序。
今年5月11日,圍繞市住建局《關於提請對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占用小區外圍市政公用設施圍蔽停車收費經營行為依法查處的函》,清遠市物業管理協會針對小區外圍停車場圍蔽收費和管理問題召開座談會。
會議要求,各物業公司應積極采取行動,對創文檢查中發現小區外圍停車收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並***同努力把這項工作做好,達到政府部門的要求,實現雙贏。
就“如何做好部分住宅小區外圍停車場圍蔽收費和管理?如何配合政府做好創文工作”等話題,有物業企業代表表示,將配合政府部門積極開展整改工作。如針對住建部門文件中提到外圍停車場有破損和衛生方面問題,物業企業馬上全面進行檢查,有破損的地方及時進行維修,衛生問題馬上整改。同時,物業企業還將投入人員,聘請臨時工的方式,增加外圍的工作人員,設置外圍停車場的巡查記錄,做好相關工作計劃表,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