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壹個菜市場租了壹個攤位,但是市場沒能按合同上的開業時間營業,我可以怎麽辦
1. 首先,請仔細看看合同,合同中是否設有生效條件;
2. 如果沒有生效條件的設置,對方遲延履行合同,肯定屬於違約!
3. 確定對方違約後,妳再看合同中是否有“違約責任”的約定,及遲延履行後妳有什麽權利(比如解除合同的權利)。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來處理。
4. 如果沒有約定,那麽按照法定的來走。
針對違約責任,法律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妳這裏如果選擇要求其賠償損失的話,沒有約定違約金的話,妳就必須舉證證明自己的損失,比如:妳為開業所做的準備(裝修、進貨、人員怠工的工資)的損失、租金的利息損失等
針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法律的規定是:
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說,妳如果要主張解除合同,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事情雖小,有時涉及的法律問題還是很多的,建議妳咨詢當地專業律師,以最大化保護妳自身權益。
以上信息,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