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餐飲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營業執照餐飲服務包括五類。第壹類:300人以上的超大型飯店、大型餐廳、學校(含幼兒園)食堂、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二類:300人以下的中型餐廳、快餐店、學校食堂,50-500人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三類:50人以下供應膳食的小餐館、小吃店、飲品店、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四類:工地食堂;第五類: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法律依據:《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範》第五條:餐飲服務許可審查按照以下類別進行:第壹類:超大型飯店、大型餐廳、300人以上學校(含幼兒園)食堂、500人以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供餐;第二類:300人以下的中型餐廳、快餐店、學校食堂,50-500人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三類:50人以下供應膳食的小餐館、小吃店、飲品店、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四類:工地食堂;第五類:集體用餐配送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