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賣酒需要什麽手續
代理賣酒需要的手續:
1、辦理營業執照。做酒水代理首先是要有自己的營業執照:
(1)帶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繼續在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租賃合同以及復印件、房產證明文件復印件等材料;
(3)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煙草零售經營許可證》等證件之後,還是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2、辦理稅務登記證。每壹個企業都要為國家交壹定的稅費;
3、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酒類屬於食品,國家對於食品經營者都是堅持先證後照,沒有證件是不能辦理手續的,公司也不能正常運作;
4、辦理酒類流通許可證;
5、組織機構代碼、銀行開戶;
6、如果做進口葡萄酒代理的話需要在海關、出入境管理局辦理登記證書。
法律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或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單據;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保留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