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擺攤需要什麽手續?
要設立攤位,妳需要申請下列文件:
(1)有臨時登記證;
(2)展位卡;
(三)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4)衛生許可證。如果流動攤販出售食品,他們必須申請衛生許可證,然後才能擺攤。首先,他們必須向經營場所的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根據規定,個人在攤點銷售下列商品或者服務不需要辦理許可證:
1,農副產品:如蔬菜、花卉、水果、茶葉等。
2、生活用品:如指甲鉗、枕套、床單、雨傘、毛巾、襪子等。
3.便民勞務活動:個人利用自身技能從事理發、修鞋、配鑰匙等依法不需要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註:銷售上述產品或者服務無需申請許可,但必須滿足壹個前提條件: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銷售。也就是說,不允許無證推車,在大街上叫賣。
如何向城管申請擺攤;
1.證件申請:有意向要擺攤的朋友,記得帶上身份證、居住證、健康證等相關證件和照片,到經營所在地城管執法部門申請;
2.部門審核:城管執法部門接到申請後,會對出具材料齊全、符合申請條件的朋友的材料進行審核,也會組織城管執法人員進行現場調查;
3.簽訂承諾書:城市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與申請人簽訂臨時占用道路承諾書,然後向申請人發放攤位登記卡。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因施工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