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醫藥大學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壹、學校概況
福建中醫藥大學,創建於1958,是中國最早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之壹。先後兩次入選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是福建省“壹流大學”建設高校。學校是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單位,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有權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有旗山和平山兩個校區,文化底蘊深厚,環境優美,是中醫學子的理想校園。堅持以人才培養為中心,兩次在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通過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評估,中醫、中藥、護理、臨床醫學相繼通過教育部專業認證,康復理療(PT)和作業治療(OT)分別通過世界物理治療聯盟(WCPT)和世界作業治療聯盟(WFOT)認證。師資力量雄厚,包括國醫大師、全國名老中醫、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黃綺工程)黃綺學者、“國家中醫藥突出貢獻獎”獲得者、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名老中醫學術繼承人導師、 100名全國優秀青年中醫、全國優秀教師等專家學者。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20個,福建省高峰學科2個,福建省高原學科3個,福建省應用學科2個。臨床醫學學科在ESI全球排名中名列前65,438+0%,曾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教育部科技進步二等獎(科普)。
二、學校代碼10393
三、公立本科高校的類型
四、學校名稱和學歷學位證書種類
福建中醫藥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臨床醫學畢業生(面向縣醫院)本科畢業證內頁標註“面向縣醫院”。
動詞 (verb的縮寫)學校網站
旗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尚潔秋陽路1號,郵編350122;
坪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伍肆路282號,郵編:350003。
六、外語要求
考生外語不限,但英語是教學的基礎外語。非英語語言的候選人被建議謹慎申請。
七、身體健康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執行。
八、錄取規則
1.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招生。
2.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標準,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的公平公正。
3.成立招生委員會,統壹領導全校招生工作。如遇重大特殊事項,由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學校招生辦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4.進入檔案的考生以檔案和專業誌願的分數為依據。專業誌願以“專業清”的模式錄取,即專業誌願之間有序列。壹、按第壹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有專業未完成,從未錄取的考生在第二專業誌願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以此類推,直至專業計劃完成。在考生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數學”成績高的優先錄取醫學、理工科已獲學位的考生,“理/文”、“語文”、“外語”成績高的優先錄取;授予管理學學位的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除外)優先錄取“語文”高分者,再次相同,其次是“科學/文學”、“數學”、“外語”高分者。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未被錄取時,如遇專業調劑,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調劑到缺填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5.入學時男女比例沒有限制。
九、專業設置
制藥工程(081302)、食品科學與工程(082701)、臨床醫學(100201K)、中藥(100501K)、針灸推拿(65438+)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100601K)、藥學(65
十、省級和專業計劃
1.統籌考慮各地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計劃執行情況等因素編制省級和專業計劃。具體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2.我校被列入教育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首批42所優秀博士(中醫藥)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其中,中醫學專業(“5+3”壹體化)列入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中醫學專業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
3.中醫專業(“5+3”壹體化):培養過程將分階段進行專門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轉入研究生培養階段。
4.臨床醫學(面向縣醫院)相關事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韋敏科教[2065 438+09]47號)執行。
十壹、學費標準和退費辦法
專業名稱
教育制度
學費
(元/學年)
收費標準的批準
中國傳統醫學
五
6200
鐘敏[2004]95號
中醫骨傷科
五
6200
鐘敏[2004]95號
針灸與中醫推拿
五
6200
鐘敏[2004]95號
中西醫臨床醫學
五
6200
鐘敏[2004]95號
臨床醫學
五
6200
鐘敏[2004]95號
康復理療
四
6200
閩中醫藥[2018]76號
康復職業療法
四
6200
閩中醫藥[2018]76號
聽力和言語康復
四
6200
閩中醫藥[2018]76號
藥房
四
6200
鐘敏[2004]95號
本草書
四
5800
鐘敏[2004]95號
藥物制劑
四
5800
鐘敏[2004]95號
護理
四
5800
鐘敏[2004]95號
公共企業管理
四
5000
閩中[2004]95號,
閩中[2010]73號
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統
四
5000
閩中[2011]59號
醫學影像技術(閩臺合作項目)
四
18000
閩發價函[2065 438+09]32號
衛生服務與管理(閩臺合作項目)
四
15000
閩發價函[2065 438+09]32號
制藥工程
四
6200
閩中(2006)29號
康復治療學(閩臺合作項目)
四
15000
費[2065 438+05]288號
以上學費標準已經上級批準。其中,中醫專業(“5+3”壹體化)學費在本科階段為每學年6200元(收費標準的批復:閩中[2004]95號),研究生階段按當年上級批準的標準執行;第三年,閩臺合作項目專業學生在臺灣省合作高校就讀,學費按當年臺灣省合作高校學費標準繳納。
退款方式:按費[2005]435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基金制度
設有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等)的學生資助體系。)、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困難補助、社會救助、為新生開設“綠色通道”,學校每年將本科生繳納學費總額的20%用於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學生困難補助。
(1)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獲獎者為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根據國家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進行評審。
2.國家勵誌獎學金:獲獎者每年每生5000元,根據國家下達的獎學金分配方案評定。
3.校長專項獎學金:每年獎勵不超過10名學生,每人獎金3萬元。獎勵對象為在校本科生學習成績突出,在學年內符合壹等獎學金評定條件的;以及學術成果突出,在學校指定的專業SCI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第壹作者)或在國家部委(局)組織的競賽(或重大國際比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
4.入學獎學金:獎勵金額為每生5000元。獎勵對象為自願報考並被錄取的人員。高考成績在福建省10新生中,文科前3名,其他省份文理類1新生中,成績超過省級。
5.普通獎學金:設特等獎、壹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個等級,獎金金額分別為3000元、1.5萬元、1.000元、600元;閩臺合作項目普通獎學金分別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
6.單項獎:對在學習、科研、體育、文學、藝術等社會實踐中取得突出成績者,每名學生給予單項獎200元(閩臺合作項目500元)。
(2)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向其生源地或就讀地的商業銀行申請每年最高8000元的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和低收入家庭(含貧困人口)的學生,無需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即可申請。
(3)獎學金
1.國家助學金:學校給予約5%的全日制本科特殊經濟困難學生每人每月450元的生活補助,給予約15%的經濟困難學生每人每月280元的生活補助(每年10個月)。
2.臨時經濟援助: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的臨時援助。每學期資助貧困家庭學生返鄉交通費,享受金額為班級規模的20%,每個學生每學期200元。
(4)學費減免
無經濟來源的孤兒烈士子女學費全免(需提供證件原件),其余學費分三檔減免:3000元、2000元、1000元,閩臺合作專業分6000元、4000元、2000元三檔。
(五)勤工儉學
學生可以通過參加校內勤工儉學獲得生活補貼。
(6)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對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再根據核實情況采取“貸、減、幫、補”等不同措施,做好學費繳納工作。
(7)社會援助
學校目前設有群豪獎學金、華僑李先生獎學金、桂雲獎學金、雛鷹勵誌獎學金、福建廣生堂獎學金等獎學金,由熱心校友和企業設立,獎勵優秀學生。
(8)醫療保險
學生參加福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上述補貼涉及具體金額的,如有變動,以上級部門或學校最新文件為準。
十三。錄取結果通知
1.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學校都會發錄取通知書通知。
2.按福建省教育廳要求公布錄取結果。
十四。新生註冊的相關規定
1.新生入學後,學校會根據招生政策和體檢標準進行審核。凡不符合要求或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取消資格。
2.學生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也未向學校提交書面延期註冊申請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十五、錄取期間的監督措施和交涉
在招生期間,學校成立招生監察小組,監察招生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和招生工作人員的職責;設立招生舉報熱線,接受考生舉報和咨詢。
十六。聯系信息
聯系電話:(0591)22861003 22861250 22861276。
(工作日:8: 10-12: 00,14: 30-17: 00
聯系電話:(0591)22861314。
(工作日:8: 10-12: 00,14: 30-17: 00
網址:
微信微信官方賬號:fjtcmzsb
官方微博:
十七。其他人
章程在執行過程中如因國家相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調整需要變更的,學校將在招生辦網站上公布變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