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43號方的翻譯與賞析
對書名或背景的註釋
這篇論文叫做“固定方法”,其實“技巧”也在其中。通過對神子和商鞅這兩位資深魔術師的危害性分析,展示了兩種法術不可或缺的思想。由此可以看出韓非思想的淵源以及法家思想在韓非手中的創造性發展。
原文
提問者說:“申不害和公孫陽,這兩個家族哪個為國著急?”回答:“是的,不可能[1]。人不吃,十天就死了;大寒期間,不穿衣服會死。都說衣食渴望人,但不可能什麽都沒有,都有醫療保健。今天,沈步海講藝術,公孫陽講法律。施術者,任官,從名負責,執殺柄,教能官。這個人的所作所為也是事實。對於修法的人,憲法命令政府,懲罰必須在人民心中,而獎賞則取決於法律的審慎,而懲罰也施加在犯強奸罪的人身上。此臣之師也[2]。如果妳沒有技能,對妳是有害的。不能,則亂。這不可能什麽都沒有。都是皇帝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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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程:度量。[2]老師:模仿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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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說:“申不害和公孫陽,這兩個學說哪個是國家急需的?”回答說:“這是不可估量的。人不吃東西十天就會餓死;天寒地凍,衣服會死。要說對人來說哪個更迫切,衣服和食物應該是缺壹不可的。它們都是維持生命所必需的。現在沈步海崇尚藝術,公孫陽崇尚法律。術,即根據每個人的能力授予官職,按職責實效,掌握生殺大權,考核各級官員的才能。這是君主需要掌握的。法,就是法律由政府明文頒布,獎懲制度必須落實到百姓心中,獎勵嚴格守法者,懲罰違反禁令者。這是朝臣應該遵循的。君主不掌握藝術,上面就欺,臣子沒有法律,下面就鬧。法與術缺壹不可,都是皇帝治國必不可少的。”
原文
提問者說:“學無術,學無術怎麽了?”他說:“沈布海是韓昭侯的助手。朝鮮人,金的另壹個國家[1]。晉國的法律沒有休息,而韓國的新法律又誕生了;第壹個君主的命令沒有收到,然後又發出了君主的命令。申不害不擅其法,不遵其憲令,必有多奸。所以,在舊法之前訂,新法之後訂,新法之後訂,新舊有別,都是有益的。雖然申不害用手法做了趙侯,但奸臣還是對他的話嗤之以鼻[2]。所以,那些依仗萬成之力,七十年不稱王的人,雖然在實踐中有所運用,但在裝飾官的煩惱上並不勤奮[3]。公孫陽統治秦國也立了訴狀,並為此承擔責任。事實上,連吳也犯了同樣的罪,刑罰是重的,也是必要的[4]。是因為它的人民努力工作,從不停歇,追敵之危而不舍,所以它的國富民強;但若無本事知奸臣,只是因其財有勢,故亦為臣也。而孝,尚軍死,汪卉即位,秦律未敗,張儀被秦漢魏所殉。惠王死,即位,隨秦為周殉國。武王死了,項繼位,侯月涵和魏爾東攻打齊國。五年,秦不利土之地,為城之封。英侯攻韓八年,成汝南之封。從壹開始,所有用秦的人都應該是平等的,平等的。所以,妳贏了,就會受到大臣的尊重;益地則私封:主無術知奸。雖然商君主十次裝飾他的法律,人民和部長們使用他們的資本代替。所以,占了強秦首都幾十年便宜,沒有當上皇帝的人,不勤於裝飾官吏,主無壹技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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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晉國其他國家:晉國後來又分為高麗、趙國、魏國,所以高麗是晉國的另壹個國家。[2]博:傳“矛盾”,違背,背離。【3】宛城:萬輛運兵車,意為軍事實力強大。裝修:通過“訓”,整頓整頓。[4]報告:報告,報告。坐下:坐下來定罪。十五:按秦國的戶籍制度,為什麽是十戶?五個家庭是朋友,他們被指控通奸。也就是說,壹家出了內奸,九家壹起告。不起訴對方,九家坐在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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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說:“只有技巧沒有法律,只有法律沒有技巧。為什麽我們不能治理國家?”答:“申不害是韓昭侯的侍郎。韓國是從晉國分離出來的壹個國家。晉國原有的法律並沒有被完全廢除,而韓國的新法卻應運而生。前任君主的法令還沒有收回,而未來君主的法令已經發出。如果沈步海不執行新法,不統壹新法令,會有更險惡的事情。所以奸詐之人,看到原來的法制和以前的法令裏有利益存在,就按照原來的法制和以前的法令辦事,看到新的法制和新的法令裏有利益存在,就按照新的法制和新的法令辦事。他們從舊法和新法的矛盾中獲利,所以盡管沈步海十次努力想讓韓昭侯用手術,奸臣還是有辦法用言語詭辯。所以,韓國君主所倚重的強大的韓國,70年後還沒有成就霸主的壯舉,只是因為君主在上面用了術,卻沒有用來整頓官員。公孫陽統治秦國,建立了舉報坐椅子罪,對違法的真實情況進行追責的制度,使士武壹家壹同受罰,重賞守信,重罰必懲。所以他治理下的人民努力工作而不休息,窮追猛打而不退卻,所以他治理的國家富強;但他沒有識別邪靈的本事,只是利用國家的富強來資助邪靈。秦孝公和商鞅死後,秦惠王即位,秦國的法律並未敗壞,但張儀卻犧牲了秦國的力量來對付南朝鮮和魏國。秦惠王死後,秦武王即位,甘茂在進軍周國的戰爭中犧牲了秦國的力量。秦武王死後,秦國的項即位,越過南朝鮮和攻打齊國。經過五年的努力,秦國沒有增加壹寸土地,而卻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起了城墻。範雎攻打南朝鮮八年,這也實現了他在汝南的封地。從此以後,在秦國很受器重的都是毛侯、嬴侯之類的人。所以如果妳贏得了戰鬥,那麽部長將會得到榮譽;得到土地,那麽諸侯封地就建立了;這是因為國君沒有了解邪靈的本事。商鞅雖然十次努力整頓法制,但朝臣們還是利用了他的改革資本。所以秦國的君主,幾十年來也沒有靠強大的秦國達到當皇帝當國王的地步。這是因為法律雖然整治了官員,但君主並沒有用手法造成災難。”
原文
提問者說:“主用申子之術,官練尚軍之法,可以嗎?”他說:“沈子法未盡。沈紫嫣:“如果妳不統治壹個官員,妳就會知道該說什麽”。如果妳不能統治超過壹個官員,妳可以稱之為職責;說出妳所知道的並不過分。主人看著壹個國家,不知道怎麽辦;聽壹國之耳,所以聽莫從。如果妳知道這個還說出來,那車主還裝安全?《尚軍律》曰:‘斬壹曲者,授壹品,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兩首者,授二等,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階之移,與砍頭之功相稱。今有法條曰:‘斬首者,命為醫匠。’然後房子就不建了,就生病了。工匠是有技巧的,醫者是有備藥的技巧,用斬首的技巧來做是不當的[1]。今天的官員是聰明的;今天的斷頭人,膽子也加了。以勇力治國的賢臣,是有斬首之術的醫生和工匠。所以,兩個兒子對於魔法並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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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氣:通“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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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說:“君主用申不害之術治國,而官員實行商鞅的法治,可以嗎?”答:“沈不海的法律並不完美。沈步海說:“不要越權,即使知道也不要說越權之外的話。“做事情不越權是可以的。知道就不說,也不能說是錯。君主用全國的眼睛看,所以沒有比他更有眼光的了;君主用整個國家的耳朵聽,所以沒有人比他更聰明。既然知道了又不說,君主憑什麽去了解情況?商鞅律曰:‘斬敵爵位,則升壹級,欲為官者,賜官職五十石;砍下兩個敵人的頭,就升兩級,想做官的就給壹個官職,俸祿100石。“官銜的提升是與敵人被斬首的數量相稱的。現在,如果有壹個法令說,'砍掉敵人的頭,讓他成為醫生和工匠。'然後房子建不起來,病也治不好。工匠靠的是靈巧,醫生靠的是調制藥水,靠砍掉敵人的腦袋任命,與天賦格格不入。“為官者,靠智;砍下敵人頭顱的人,以勇氣增加力量。讓有膽識和實力的立功者擔任需要智慧的官員,相當於讓砍敵人腦袋的立功者成為醫生和工匠。所以這兩位先生對法律和技術還是不完善的。”
評論和分析
確定法律就是確定成文法。這是韓非對沈步海、公孫揚的法治理論進行修正,以確定自己的法治原則的專著,是我們了解韓非法治思想淵源的重要篇章。文章從探討沈步海和公孫揚的法治思想入手,闡述了他們的法治思想的基本內容。光用手術或者光用法治是不可能治理好壹個國家的。法治和法治必須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地治理國家。在沈步海的外科治療中,有壹句話叫“不能治官,雖知其言”。韓非認為這是非常錯誤的。如果大家都不說自己知道的和知道的,統治者壹個人能做到嗎?統治者的本事應該是讓官員知道壹切,然後統治者才能集思廣益,做出正確的判斷。商鞅的法治思想中有這樣壹句話“斬壹曲者壹級榮,欲為官者五十石官;斬兩首者,授二等,欲為官者,為白石之官。”這也是非常錯誤的。打仗靠的是勇氣和力量,做官靠的是智慧和才華。有勇氣有實力能做官嗎?打仗和做官是兩回事,但商鞅卻把它作為法治的主要內容,說明商鞅的法治還是很欠缺的。所以韓非認為兩者都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