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養豬場選址有什麽要求?
1.農場(社區)的選址必須符合村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位於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禁入區以外,通風良好,給排水相對方便。
2、距主要交通幹線和居民區的距離滿足防疫要求,並有穩定的電力供應。要求距離主要交通幹線至少2公裏,距離居民區至少500米,距離主要河流至少200米,半徑500米內無其他動物養殖場
3.總體布局合理,做到生產區與生活區分開,幹凈路與臟路分開,正常豬與病豬分開,種豬與商品豬分開。要求有標準的公豬舍(含運動場地)、空母豬舍、產房、育嬰房、生長豬舍、病豬舍。
4、符合動物防疫條件,有動物防疫合格證。
二是設施完善,設備齊全
1,圈舍朝向、規格符合標準化要求,飼養密度合理,要求豬圈座朝南,幹燥度高,通風;豬圈的縱向外墻高度至少應為3m,最低不得低於2.8m
2.有豬圈、食槽、自動飲水裝置、通風系統、降溫取暖設施(發酵床除外)。
3.大門口有車輛消毒池、人員消毒室、高壓噴槍等消毒設施;有獸醫室和常規防疫檢測設備。
4、汙水排放、糞便堆放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第三,嚴格防疫和規範管理
1、生產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動物進出必須有檢疫證明和科學合理的飼養管理操作規程。
2.沒有農場員工感染人類和動物疾病。
3.建立規範的養殖檔案和生產記錄,包括生豬品種、來源和數量、繁殖、生產性能、飼料來源和消耗、藥物淘汰、疫苗免疫種類和免疫時間、死亡率和死因、無害化處理、生豬銷售記錄等。記錄應保存2年以上。
4.在小區內,盡量實行“自繁自養”、“單建、全進全出”的生產模式,其品種應大體相同,購買的種豬應從有“種畜禽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進口。
5.仔豬和育肥豬出欄時有動物檢驗部門出具的檢疫證明。病死豬必須有無害化處理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廢棄物利用、排放標準
1、豬場汙水和糞便應集中處理,其處理能力、有機負荷和處理效率應根據建設規模和設施計算,處理後應符合GB18596的要求。
2.豬糞無害化處理技術應根據養殖規模、糞便清理方式和當地自然地理條件,選擇達標排放技術模式或綜合利用技術模式。糞便無害化處理應采用沼氣工程,經濟發達、土地緊張、農田糞便不足的地區應采用達標排放技術模式。在有汙水的地區,應采用綜合利用技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