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金蘭姐妹是什麽意思?
流行於廣東廣州、順德、南海、番禺等地。據史書記載,這些地區的女孩,兩人或兩人以上成為異姓姐妹,稱為“金蘭岐”。他們彼此依戀,發誓不結婚。就算有,也會在父母家待很久,不離開婆家。有的被迫在婆家住了幾天,卻被嚴加看管,百般抗拒,不與丈夫同床共枕。甚至有傷害被逼婚丈夫的欲望,導致其死亡。訂立合同的就像壹對夫妻,發誓不消極,有的積蓄豐厚,選擇“繼承人”繼承財產。將來他的繼承人和女兒都是金契結婚,比如血緣關系。這種習俗在順德最為盛行,既有同性戀的性質,又與“待嫁”有直接關系。這種女人被稱為“自我修飾的女孩”。這種習俗是女性反抗封建包辦婚姻、壓迫夫權的畸形反映。它的形成是在清朝以前,當時廣東地處南方,儒家思想影響較弱,所以習慣上睡覺。梁少仁《清代兩種秋雨隨筆》卷四:“廣州順德村女子多以拜盟為姐妹,名為金蘭會。當壹個女人結婚後,她回到母親的懷抱,再也不回到丈夫的家。如果逼得太緊,姐妹倆會見面自殺。這些壞習慣是可以禁止的,雖然智者可以禁止。”胡普安的《中國民族風俗誌》。《粵語錄》:“金的俗名是吹噓相知,又稱知音。我不知道他的習俗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如果雙方都感興趣,其中壹方必須先準備花生、蜜棗等物作為貢品,以示心意。如果對方接受了,那就是承諾,否則就是拒絕。合同履行完畢,如果有積蓄,或者邀請朋友長夜小酌,他們的朋友也會去祝賀。寫完之後的坐、臥、住都是密不可分的,曾和孟光更是樂不可支。壹旦契約成立,或者有不同的野心,就是如果打破了,女兵們就會被提升為內疚感的老師,他就會壹直被侮辱,這幾乎是壹種習慣法。”還有,“金藍旗之風,順德最盛...女人結婚的時候,會叫壹群女人為秦婷哭七天。如果她喪了,她的金蘭月也在。進門前夕,已婚者會被捆綁,看起來就像壹具死屍。吃飽後餵銀杏之類的東西,使尿液收縮得非常厲害。回到省親後,他的朋友們會親自互相檢查。如果他被捆綁的東西動了壹點,那將是集團的恥辱,他的女兒也將受到羞辱。”而“因此,在他們的婚禮前夕,新娘每次反抗丈夫行使夫權時,總會動用武力,像看敵人壹樣看著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