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健協會章程
第壹
本協會名稱為中國保健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英文名為CHINA HEALTH CARE ASSOCIATION,簡稱CHCA。
第二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從事醫療保健等健康產業的生產經營、科研開發單位和健康相關領域的企業家、科技專家組成的群眾性行業團體。它是壹個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文章
本協會的宗旨是在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的基礎上,團結和組織全國保健行業的工作者,大力推動保健行業的發展;加強與國外醫療保健行業的交流與合作;提高健康相關產品的質量,支持新技術的開發和推廣;服務政府、企業和消費者,積極推動中國健康醫療產業的振興和名牌戰略的實施,為中國健康醫療產業乃至世界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業務主管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衛生部,自覺接受其業務指導和執法監督;本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並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
這個協會的會址設在北京。
第六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3.創辦刊物,開展咨詢;4.組織人才、技術和職業培訓;
5.經政府部門同意,參與質量管理和監督;
6.幫助企業改善管理;
7 .受委托組織科技成果的評價、鑒定和推廣應用;
8.開展國內外醫療保健技術的交流與合作;
10.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系,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14.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其他任務等。
成員
第七條
這個協會有兩種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生產、經營、研發健康相關產品(如保健食品、功能飲料、保健品、保健器械、化妝品、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等)的企事業單位。)如符合下列條件,可成為本會會員:
(壹)支持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3)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具有壹定影響力。
第九條
入會程序:
(壹)提交會員申請;
(二)經秘書處討論並報主席團批準;
(三)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投票權;
(二)有權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三)享有本協會提供的咨詢服務的權利;
(四)對本協會給予的紀律處分有聽證權、陳述權和申訴權;
(五)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和優先獲得本協會服務的權利;
(六)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會員註冊。會員申請加入本會時,應按照本會要求進行登記。
第十壹條
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本協會章程和行業規範;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四)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照規定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六)按規定繳納會費和咨詢管理服務費;
(七)服從本協會的監督和管理,接受本協會的檢查和協調;
(八)履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單位應當有會員代表在協會履行職責。會員代表應當是會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會員單位更換會員代表時,必須書面報告協會。經秘書處討論通過後,繼任會員代表可以接替該會員在協會的職務。
第十三條
會員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壹年不交費,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四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章程行為的,經秘書處討論並提交常務理事會表決,予以罷免。
第十五條
集團成員發生合並、分立或者終止的,其成員資格應當相應變更或者終止。
組織結構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能和權力是: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
5.決定其他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出席的會員代表投票才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的任期為5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推遲換屆選舉的,須經理事會表決,報衛生部審核,民政部批準。但任期延長不得超過壹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通過民主協商選舉產生。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更換增補理事的,由推薦單位提出,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能和權力是:
壹是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2.選舉和罷免董事長、副董事長、秘書長和執行董事;
第三,準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動詞 (verb的縮寫)決定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命;
六、審查和批準內部管理制度;
七、表彰獎勵活動;
八、行業內的重大決策;
9.監督管理會員違反協會紀律、損害協會聲譽的行為;
X.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壹條
董事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表決才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壹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以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設立秘書處,下設若幹專職部門,在董事會領導下為董事和會員提供服務,組織各項業務工作,必要時根據企業和社會需要及時開展新的業務活動。
第二十四條
協會應設立壹個常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的職權,並對理事會負責。執行董事人數不得超過65438+董事人數的0/3。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執行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的執行董事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在上半年召開壹次會議;如遇特殊緊急情況,可通過通信舉行。
第二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選舉主席壹人,副主席若幹人;決定副秘書長和協會各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是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是在本行業影響力大;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沒有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九條
為了使這個協會充分代表行業的意誌,充分體現為企業服務的原則,常務理事和副會長中的企業代表應占總數的70%以上。
第三十條
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第三,提名秘書長;
第三十壹條
協會主席或主席指定的人是協會的法定代表人。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條
協會設有秘書處,由壹名專職秘書長、若幹名副秘書長和各部門工作人員組成。秘書處是協會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秘書長對其負責。
第三十三條
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責:
壹、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完成協會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實施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三。代表協會簽署相關重要文件;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內部管理制度;協調各部門、分支機構、代表處和實體的工作;
5.提名副秘書長和各部門、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6.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經濟機構負責人和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7.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四條
協會的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年齡不得超過70歲。超過最高工作年齡的,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方可上崗。
第三十五條
協會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的任期為5年。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的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應當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方可任職。
資產管理
第三十六條
協會的資金來源:
1.會員費;
二是政府資助和社會捐贈;
在批準的經營範圍內開展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
四。興趣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條
會費的收取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辦法進行。
第三十八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第三十九條
協會建立了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應當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與其繼任者辦理交接手續。
第四十壹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國家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
協會更換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接受衛生部和民政部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會資產。
第四十四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根據協會的經濟狀況和個人貢獻,參照國家企事業單位或國際慣例執行。
第四十五條
協會秘書處定期向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資金收支情況。
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修改後的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天內生效,並報衛生部批準和民政部備案。
終止條款
第四十八條
協會完成宗旨或者自行解散或者因分立、合並需要撤銷的,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議案。
第四十九條
終止本會的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並報衛生部審批。
第五十條
本會終止前,應在衛生部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壹條
經民政部註銷登記後,協會終止。
第五十二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余財產,在衛生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業。
補充條款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民政部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協會理事會。
註:本章程經民政部批準,國務院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