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屬於哪壹批定向生?他們畢業後直接分配工作嗎?
目標地區為內蒙古、廣西、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9個省(自治區)。,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中工作環境相對艱苦的單位也可以作為目標。教育部所屬院校也可面向農林、地質、能源、建材、氣象、國防軍工、解放軍等部門招生。
報考定向誌願的考生應填寫定向學生誌願表。高校應根據考生填寫的定向誌願招生,並在錄取通知書中註明定向地區或院系。
定向生錄取壹般按照與非定向生相同的錄取分數線標準,在高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無法完成定向招生來源計劃的,可在院校錄取分數線以下20分內選調生。定向生畢業後,按照招生時確定的地區或院系,以“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
如因情況變化不再需要定向地區或部門,可采用國家任務招收學生的方式聘用定向學生。經教育,拒絕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應退還全部獎學金,繳納學雜費,並向學校繳納部分培訓費。定向生服務期壹般不超過6年(含試用期1年)。服務期滿後,允許他們流動。
二、定向師範生畢業後如何分配
1.就業派遣:根據定向培養協議和當年就業政策的要求,在定向培養師範生畢業前兩個月,由培養機構與有招聘來源計劃的縣教育局簽訂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指定的就業協議,壹次性送到有招聘來源計劃的縣教育局,存入定向培養師範生的學籍檔案。
2.工作安排:根據當年定向培養教師畢業生人數,按照有崗位、面向小村、教學點、兼顧就近便利的要求,合理安排定向培養教師主任崗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審批手續,並將就業安排結果報市教育局備案。
3.合規管理:通過定向培養的本科畢業生,畢業後由原籍縣級教育部門根據定向培養協議分配到指定的農村學校任教,自覺履行培養前簽訂的協議要求,堅守服務合同。對不履行協議規定的,除退回學費補償金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金並支付50%違約金外,還將取消其公辦教師身份,並納入個人誠信檔案。
1.目標生的編制是什麽?定向生的編制是永久的嗎?
2.高考定向生怎麽報考?定向生應該怎麽填誌願?
3.高考定向生如何填報誌願?他們應該註意哪些問題?
4.高考定向生入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5.定向生和魏培生是什麽意思?定向生和魏培生有什麽區別?
6.報考定向生和非定向生有什麽不同的好處?
7.定向生和統招的區別。定向生好還是統招好?
8.如何填報高考定向招生在填報定向生時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9.定向生是什麽意思?定向生和被定向生有什麽區別?
10.高考誌願定向和非定向有什麽區別?我應該選擇哪壹個?
第三,定向生屬於什麽批次?
定向生提前分批進入高考。提前既有定向批次,也有非定向批次。這批院校包括部分普通高校、軍事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民航和空軍招飛院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