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需要詳細提供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網上申報材料企業登錄“高企工作網”,按要求註冊帳號。帳號激活後,企業如實填寫相關申報材料、上傳規定的附件材料並提交。必須上傳的附件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書。
(2)近3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研發費用專項結構明細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
(3)知識產權證書、知識產權獨占許可或購買的備案證明。
2.紙質申報材料申請企業應按以下順序,準備、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高企工作網”填報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4)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2010~2012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和表壹)復印件。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註,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近三年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8)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5年以上的全球範圍獨占許可的專利獨占許可合同(協議)及備案批復證明材料;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成果轉化證明(各級政府科技立項文件等研究開發項目立項證明、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查新報告等);研發組織管理水平證明材料,包括研發項目立項管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研發人員考核制度等方面;技術創新活動的其他證明材料。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壹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是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的。當時,為了建立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快速發展,國務院於1991年發布《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發199112號)》,授權原國家科委組織開展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並配套制定了財政、稅收、金融、貿易等 壹系列優惠政策。其後,根據形勢的需要,1996年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範圍擴展到國家高新區外(國科發火字1996018號)。1999年中***中央、國務院召開科技大會之後,根據 新的形勢要求,再次修訂了國家高新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國科發火字2000324號)。
認定條件:
(壹)註冊滿壹周年的中國境內大陸企業;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 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六)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家高新技術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