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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飲用水新國標”教會我們如何選水

去年夏天,消費者在購買瓶裝飲用水時應該會比往年少了壹些糾結。2015年5月24日,被大量媒體稱為“史上最嚴格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正式開始實施,類似“礦物質水、離子水、富氧水、小分子水”等“概念水”將退出市場。

如何看待飲用水重新分類?

本次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適用的“包裝飲用水”,是指密封於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可供直接飲用的水,但不適用於飲用天然礦泉水(受GB8537-2008約束)。

這就意味著,未來在飲用水領域,會出現“天然礦泉水”和“包裝飲用水”兩大類。按照規定,“包裝飲用水”僅包括“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

如何正確看待這兩大類水的差異?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業務部主任阮光鋒認為,兩類水的本質差異在於水源的不同,在水質加工方面也存在壹定區別。

國家標準對天然礦泉水的定義是,從地下深處自然湧出的或經鉆井采集的,含有壹定量的礦物質、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壹定區域內未受汙染並采取預防措施避免汙染的水。“天然礦泉水”對水源地有嚴格要求,需經過地礦部門勘探評價,采取水源地保護措施,可以理解為壹種礦產資源。可見,天然礦泉水的生產成本和對水源地的要求,比包裝飲用水高。

而包裝飲用水的原料有兩種主要來源:壹是公***供水系統,二是非公***供水系統的水源。非公***供水系統的水源又可分為地表水和地下水。也就是說,無論什麽品牌、價格有多大差異,只要是包裝飲用水,其水源都差不多,成本相比於天然礦泉水要低得多。

在水質加工方面,飲用純凈水是將原料要求的水,采用蒸餾法、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當的水凈化工藝加工制成的。其他飲用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僅允許通過脫氣、曝氣、傾析、過濾、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線消毒殺菌過程等有限的處理方法,不改變水的基本物理化學特征的自然來源飲用水。也可經適當的加工處理,如可適量添加食品添加劑,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劑、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裝飲用水。

天然礦泉水允許在保證衛生的條件下進行開采、加工和罐裝,但不允許添加礦物質,可適當添加二氧化碳。而且,國家標準規定“天然礦泉水不得用容器將原水運至異地灌裝”,也就意味著,生產廠家必須標準出“天然礦泉水”的產地,即水源點。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曾明確表示,天然礦泉水的國家標準即將重新修訂,2008年制定的原標準已有部分內容不再適合現在的實際狀況。

包裝飲用水新國標真的“最嚴格”麽?

包裝飲用水新國標規定,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壹種或若幹種成分來命名。這是壹個亮點,也被很多媒體引用稱是“最嚴格的標準”。按照標準,以前非常流行的“礦物質水”就再也不能這樣叫了。

過去,由於國標並未明確,壹些廠家可能在自來水中添加礦物元素的添加劑,並混淆“礦物質水”和“礦泉水”之間的區別。

阮光鋒說,如果僅看這壹項,這個標準的確要比國外嚴格。因為不論在國際上、美國、歐洲還是澳洲,都是允許礦物質水(mineral water)的叫法的。

不過,他認為,評價壹個標準的高低、嚴格與否並不是看壹項指標,而是結合本國國情、風險評估等綜合考慮的。“每個國家的標準體系不壹樣,市場情況不壹樣,監管體系也不壹樣,不能說我國這個標準就壹定更嚴格。”他說。

“新國標”出臺後,有人根據普遍經驗認為,“國標”通常會低於行業標準,飲用水領域的情況果真如此麽?

《中華人民***和國標準化法》將我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類。其中,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通過並公開發布的標準,是對全國經濟、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而必須在全國範圍統壹的標準;行業標準是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統壹的技術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發表的標準。

阮光鋒認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主要是適用範圍不同,不是標準技術水平高低的分級。所以,簡單地認為飲用水“國標”低於行業標準甚至企業標準的說法是不準確的。而且,本次新實施的標準是針對包裝飲用水的,不是生活飲用水標準,生活飲用水有單獨的標準(GB5749-2006)。目前國際上的包裝飲用水標準也都有各自相應的文件,適用於不同情況的要求,不應壹概而論。

如何看待包裝飲用水新國標的價值?

國家標準的出臺和修訂,必然對全國規範內整個產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飲用水新國標的出臺,首先是規範了水種的分類,禁止了壹些“概念水”叫法,避免了過度商業化炒作概念。在壹些行業專家看來,各種各樣飲用水名稱的出現其實是企業為了推銷產品而制造的賣點,是壹種噱頭,甚至是誤導消費者的偽科學。國家出臺飲用水新國標能夠更加有效地進行監管,有利於凈化水行業秩序。

此外,“新國標”安全指標的設置也更為合理。“新國標”保留了大腸菌群指標,新增了銅綠假單胞菌指標,不再保留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計數、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及誌賀氏菌指標。

阮光鋒認為,菌落總數、黴菌、酵母屬於衛生指示菌,壹般情況下不會影響公眾健康,而過度控制衛生指示菌和殺菌可能導致飲用水中溴酸鹽含量升高,構成健康風險。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國際食品微生物標準委員會(ICMSF)、國際瓶裝水協會(IBWA)、美國、澳大利亞和歐盟等相關標準法規中,未對包裝飲用水設立衛生指示菌指標。另外,由於國際上沒有飲用水中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及誌賀氏菌指標,且尚無充分科學依據,這個標準中也不再保留。

超市的“飲用水”區域

如何理性選擇包裝飲用水?

隨著包裝飲用水新標準5月24日的正式實行,消費者在購買時只需分清“包裝飲用水”和“天然礦泉水”即可。了解了兩類水在水源和加工過程上的差異,消費者可以針對自身的需要、品牌偏好和經濟承受能力,進行合理消費。

喝水的根本目的是滿足機體對水的需求。消費者首先應該明白,水就是體內營養物質和代謝廢物的搬運工,它只是壹個載體,無論喝什麽水都不可能把它當做營養來源,也不可能有什麽神奇的功效。比如礦物質,水裏的礦物質壹般都很低,每天所喝的水對於補充礦物質基本沒有多大實際作用,人體所需礦物質的主要來源依然是食物。喝水就是補水,不要想著雙管齊下、壹勞永逸還幫妳補充其他營養。

“只要是符合國家標準的水都可以安全放心的飲用,不存在喝哪種水更健康的問題,大可不必為了喝什麽水而糾結。面對不同品牌的水,只要是正規廠家、正規渠道、在能接受的價格範圍內,都可以購買。”阮光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