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怎麽取證調查
婚外情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收集:
1、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
2、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
3、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己方、第三者與己方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系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
4、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有婚外情的壹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壹)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麽
1、起訴階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誌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開庭審理階段。這壹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4、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不服的,按《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