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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些事…………(壹)

壹九七七年八月,我畢業於蘄春縣八裏湖高級中學。那年國家剛剛恢復高考制度,我參加了首屆高考,但名落深山。便留在校辦工廠工作。

? 壹九七九年三月,父親的同事,也是我同學胡曉青的父親胡修,當時的農場黨委組織委員兼政工科長幫我搞了個“支援工"的招工指標。使我如願進了湖北軸瓦廠(當時蘄春縣骨幹企業、也是湖北省重點企業、還是蘄春最好的企業)。分配在連桿瓦車間。壹年後因我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學哲學、學毛選的心得體會寫得很好,經廠團員代表大會選舉,我進廠團委班子,擔任後方車間團支部書記。半年後,還擔任了廠團委副書記。

? 壹九八三年,當時的團縣委書記鄧新生以及稍晚壹點的李開壽都想調我去團縣委工作。他們調閱了我的檔案後,發現不是幹部身份,所以.無法進縣委機關。為了解決身份問題,我參加了壹九八五年的全國成人高考。放榜時我榜上有名,被湖北廣播電視大學法律系錄取,圓了大學夢。

? 三年後,湖北省委為了鼓勵大學生到鄉鎮企業工作發文:凡自願到鄉鎮企業工作的五大畢業生(電大、職工、夜大、函大、自考),可以錄用為國家幹部,加壹級工資,其家屬可以農轉非。當年我正好拿到電大畢業證,就到縣人事局報了名。成為湖北軸瓦廠唯壹的、縣裏為數不多的到鄉鎮企業工作的同誌。

? 到縣鄉鎮企業局報到後,被分配到漕河鎮鑄造廠主持壹項八五科技攻關項目叫“冶煉熱風攙爐"。申請了湖北省"星火計劃"。這個計劃得到了我的同學周玉蓉的丈夫吳亞平的幫助,他當時是省農行行長的秘書。為了做出成績,加之工作本身十分繁忙,顧及家裏的時間自然就少了。

? 因為某種原因(妻子外遇),我和妻子開始鬧離婚了。本來是壹個普通的離婚案,妻家動用關系(她小妹的公公是縣委組織部主管幹部工作的副部長,官需不大,但當時握有實權)把案子復雜化。她在訴狀中把我婚後做的房子說成是她婚前做的,她的過錯說成是我的過錯,真可謂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 被逼無奈,父親帶著我找到當時的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石理照同誌,請他主持公道。法庭多次開庭,都倒向原告。記得有壹次開庭後,我曾送給她四句話:"善惡終有報,天道本能回,不信擡頭看,蒼天饒過誰?”這件事在當時我居住的地方引起民憤,壹百多人聯名上書法庭,要求澄清事實真向。漕河鎮法庭發現案情的嚴重性,是非不好判斷。將案件交給了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審理。縣法院經過認真細致的調查取證,終於作出了公正的判決。

? 沒想到的是,這本是壹件普通的家事,卻對我後來的工作產生了巨大影響。

? 壹九九0年,我主持的那項科技攻關項目獲黃岡地區科技進步二等獎、蘄春縣科技進步壹等獎。由此縣鄉鎮企業局抽調我到局科教股工作,還是負責項目的申報工作。

? 那年,家裏鬧離婚,我心情非常不好。也正是那年先後兩件喜事使我心情好了起來。第壹件是科委駱敬元主任找到我,告知科委想調我去科委工作,仍然負責項目申報工作;第二件是縣文明辦周振東主任問我是否願意來文明辦工作。他說是妳的同學,宣傳部副部長李韌推薦的。我都表態同意,從內心講,我更願意去文明辦工作。半月後,他們先後反饋給我的結果是:組織部主管副部長駱中書不同意。建議我托人做做工作。我想正處於離婚階段的姻親,這工作可不好做。我猜想壹定是他兒子駱勇持槍到我家威嚇母親,妹妹立新到位於縣委宿舍區的駱家鬧了壹場的事耿耿於懷。

? 回到家裏與父親商量時,我道出了自已擔心。父親決定帶我去會壹會這位老同事、也是領導的駱副部長。第二天,我和父親走進了縣委大院,來到了組織部的辦公室。找到了駱部長。出人意料的是,他顯得格外熱情,主動沏茶 並直通主題:"是為孩子的事吧,他打開資料夾說"宣傳部是打了報告要妳兒子,妳兒子是國家幹部身份,符合要求。他告訴父親沒有問題,過幾天我叫幹部科給妳辦。"父親聽後激動不已,我看到他和駱部長握手時手在抖動。"謝謝,謝謝老領導。″

? 大約十天左右,新到縣委各部門工作的同誌陸續報到,唯獨沒有我。父親深感不解,找到在組織部工作的原同事胡修打聽原因。才知道那位副部長騙了父親。主要原因就是這位副部長從中作梗。老實的父親對我說:“認命吧,孩子。"我從不信迷信的父親眼裏看到了無奈!

? 胡理新局長(縣鄉鎮企業局)找我談話:“去不了縣委機關,就留在局機關不好嗎?"。正在我準備安心在企業局工作時,又接局政工股通知:組織上不同意妳留在企業局。"什麽意思?局長不是表態留下的嗎?再找局長時,他避而不見。很明顯又是那位副部長在作怪。

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就在我走投無路時,原來的單位,湖北軸瓦廠向我伸出了援手。當時的廠黨委委員、廠工會主席、兼政辦室主任顧德平同誌(已病逝)找到我"回廠吧,廠裏需要妳也歡迎妳"。我流著感動的淚水表示感謝!

? 那知返廠的路也不暢,按當時的規定,我應從組織部調,回廠就是副廠級待遇。但是出了那檔子事,從組織部過是行不通了。於是我找到人事局按普通幹部調。人事局幹部股的同誌說那要工業局的接收函。我又找到工業局當時局長符中厚說:"軸瓦廠不是菜園門,想出就出,想進就進。"我再解釋"那不是我個人行為,是晌應省委的號召"不管妳怎說他就是不同意接。

? 那年,我己兩個月沒有領工資了,生活十分困難。軸瓦廠領導知道了我的困境,叫人送來了生活費……

? 走投無路的我,找到時任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同學胡曉青幫忙。他十分同情我,當即帶我去找人事局分管幹部工作的副局長胡景應同誌。他聽完我的訴求後,馬上對幹部股股長謝兵說"小黃的情況我知道,不需工業局接收函,可以直接給工業局開調令。回頭我給符局長打電話"。就這樣我又回到了滋養我多年的湖北軸瓦廠。

? 回廠後,廠黨委報團縣委批準安排我擔任廠團委書記,兼任廠黨委辦公室秘書。兩年後,因超齡我不再擔任團委書記,任黨辦副主任。又兩年,黨辦主任退休,我接任了黨辦主任。在廠工作的這些年裏,我先後撰寫了十幾篇理論文章發表在《理論月刊》、《宣傳與政工》、《機電兵器政工》、《宏觀經濟管理》、《湖北日報》、《黃岡日報》、《理論輔導員》、《警鐘長鳴報》上。在全縣有所影響。

? 壹九九三年初,全國國有企業開始轉機制,我開始調研,準備寫壹篇這方面的文章。兩個月後,我寫了壹篇題為《企業在轉換經營機制中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文章參加了湖北省機械系統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研討會。引起了小小的轟動。同年七月份,我看到《求是》雜誌上有壹個這方面內容的征文活動。我將此文投了去。沒想到十二月初我收到了《求是》雜誌稿件釆用通知書,隨後又收到了清樣。這件事本來是壹件小事,沒想到引起了省、地、縣三級效應,層層獎勵,縣委宣傳部借勢再次給組織部打報告調我,仍然石沈大海。

? 壹九九六年初,縣直機關工委為了選拔壹個人進工委從事文字工作。在縣直機關、企業、開展了壹次“加強黨的建設"征文活動。我當時寫了壹篇《論機關幹部的道德構建》。這篇文章引起了重視,不僅獲獎,作者可進縣直工委。當時工委領導對我講“人先過來,手續隨後辦理"。並到廠裏進行了溝通。就這樣我終於走進了縣委辦公樓。在縣直機關工委工作了壹年有余。壹年後,縣直機關工委領導知道了調動手續如此難辦的原因後,也沒有辦法,只好叫我私下疏通關系。父親知道後搖頭直嘆:"我兒生不逢時啊!"我再壹次被退回軸瓦廠。

? 這麽多年,我時常在想"人的能力丶素質在權利面前顯得多麽弱小和蒼白"。我的壹生由於壹次失敗的婚姻,影響了我的生活,影晌到我的前途。是它把我擋在了縣委大院門外,是它把我這個不應該成為弱勢群體的人變成了弱勢群體,在社會底層艱難生活數十年…………。

? 註:《我的那些事……》(壹)完

黃曉紅寫於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