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為什麽會有四季
地球有四季是因為地球圍繞太陽的公轉軌道和地球自轉的軸心之間有個夾角,所以當地球在公轉軌道上的不同位置的時候,地球上陽光的角度將會產生差異,這個差異在6.22日和12.22日左右的時候達到最大,而在3.21日和9.23日左右的時候基本處於中間。不同的位置地球上相同地方吸收的熱量不同,由此產生了周而復始的四季。
四季指壹年中交替出現的四個季節,即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在天文上,季節劃分是以地球圍繞太陽公轉軌道上位置確定的。當地球在壹年中不同的時候,處在公轉軌道的不同位置時,地球上各個地方受到的太陽光照是不壹樣的,接收到太陽的熱量不同,產生季節的變化和冷熱的差異。
地球上的四季不僅是溫度的周期性變化,而且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周期性變化。它影響或者決定地球環境中很多事物的運動節律,尤其是生物適應最為明顯。
劃分
四季是根據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變化來劃分的。在四季的劃分中,以太陽在黃道上的視位置為依據,以二分日、二至日或以四立日為界限。但是,東西方各國在劃分四季時所采用的界限點是不完全相同的。
第壹種
我國傳統的四季劃分方法,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作為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為始點,太陽黃經為315°,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太陽黃經變為45°,太陽在黃道上運行了90°。這是壹種傳統的,常見的方法。
第二種
天文學分類法(即西方分類法)四季劃分更強調四季的氣候意義,是以二分二至日作為四季的起始點的,如春季以春分為起始點,以夏至為終止點。這種四季比我國傳統劃分的四季分別遲了壹個半月。
第三種
為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劃分四季常采用氣候上的方法既近代學者張寶坤分類法,采用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並且規定:候平均氣溫大於或等於22℃的時期為夏季,小於或等於10℃的時期為冬季,介於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按此標準劃分四季,中緯地區季節與氣候相壹致,低緯地區和極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溫度變化很不明顯。同時,在中緯地區,各季的長度也不壹樣。這就是氣候四季。例如,北京春季有55天,夏季103天,秋季50天,冬季157天。這種方法,可以結合各地的具體氣候,農業,故運用較多。
第四種
氣候統計法,因為壹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因此,春季,為3,4,5月.夏季,為6,7,8月.秋季,為9,10,11月.冬季,為12,1,2月.這種四季分類法,比較適用四季分明的溫帶地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