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13歲男孩欺辱14歲女孩後被起訴,後來怎樣?
對於每個人來說,從小培養優秀的品質和養成良好的習慣對未來的發展至關重要。壹個人幼年時期的成長離不開良好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壹個人本性。現實生活中,壹些父母從小過於溺愛自己的孩子,對孩子從小嬌生慣養,甚至過分地縱容而不加以約束,最終導致他們走向犯罪之路,毀掉自己的壹生。曾經壹位13歲的男孩傷害14歲女孩後,又將其母親殺害,最後被判處壹年半的勞動管教。
未成年人教育
壹、14歲輟學女孩路上被侵犯
16年前,黑龍江省巴彥縣壹位名叫宋慧麗的38歲婦女與丈夫離婚後,帶著自己的女兒明芳改嫁於通河縣青山村的農民於成義。由於家中較為貧困,14歲的明芳無奈輟學回家幹農活,雖然失去了學習的機會,但這位花季少女依然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了希望,並壹直努力幫助父母改變現狀。但令她沒有想到的是,當時壹雙邪惡的眼睛正在註視著她。壹天,明芳獨自騎車到鄰村舅舅家,在騎至壹處拐彎處時,壹個男孩突然從路邊竄出,直接擋在了她的面前。
未成年人犯罪
明芳仔細壹看,原來是同村的13歲男孩趙力寶,明芳本想將他繞開,怎料趙力寶壹把將她從自行車上拽下,直接把她拖進了旁邊的玉米地。明芳情急之下拼命呼喊掙紮,然而周圍卻壹個人都沒有。隨後,趙力寶對她壹頓拳打腳踢,最後將她侵犯,事後趙力寶還惡狠狠地對明芳提出威脅,稱如果將此事告知其他人,必然殺了她全家。後來,受到重大打擊的明芳到達舅舅家後,她恍惚的神情很快被舅舅、舅媽所察覺,在他們的不斷追問下,明芳哭著說出了路上發生的壹切。
明芳被侵犯
二、犯罪人員因年齡小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之後,舅舅將這壹情況告訴了明芳的父母,當時他們都震驚不已,並立刻向派出所報案。警察在了解情況後,很快將13歲的趙力寶抓獲,在警察的詢問下,趙力寶承認了所有的事實。而趙力寶被抓後,他的父親托人到明芳家,試圖通過“私了”來解決此事,但這壹想法被明芳父母果斷拒絕,他們只希望傷害女兒的趙力寶能夠得到應有的處罰。然而事情發展並沒有他們期盼的那樣,警方調查後得知,趙力寶年齡僅為13歲,並未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屬於無刑事責任人。因而趙力寶得到了釋放。
趙力寶被抓後釋放
趙力寶家境不錯,而且他是家中的獨子,從小被父母寵著、慣著,初中便不再讀書了。回到家後,他整日遊手好閑,沒事就與壹些小混混在村裏轉悠,他的父母從來都沒有認真地教育過他。面對這種結果,明芳父母氣憤不已,於是後來將趙力寶告上了法庭。事發壹年後,法院作出判決:趙力寶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負刑事責任,並向明芳賠償各種費用***計9021元。回到家的趙力寶被父親壹頓訓斥,而趙力寶卻不知悔改,稱自己是未成年人,憑什麽要向他們賠錢。
趙力寶被起訴
三、被父親指責後心懷怨恨,引發慘案
受到父親的謾罵和指責後,趙力寶非常氣憤,並將心中的怨恨和不滿寄身於明芳母女,甚至壹個罪惡的念頭從心中湧現而出。壹天晚上,幹了壹整天農活的宋慧麗與女兒明芳早早入睡,趙力寶拿著刀悄悄地從窗戶潛入明芳家中,借著月光對著宋慧麗連捅多刀,明芳看到後直接被嚇壞了。最後,身中19刀的宋慧麗當場身亡。案發第三天,惶恐不安的趙力寶在壹家旅館被警察抓獲,後被判處壹年半的勞動管教。
四、結語
慘遭迫害的明芳還沒有從陰影中走出,便又承受失去母親的痛苦,導致她整日神情恍惚,以淚洗面。於成義失去妻子後,為了打官司變賣了所有的家產,最後還欠下了壹萬元的外債,壹個原本幸福而美好的家庭就這樣被弄得家破人亡。壹個13歲的少年為何變得如此喪心病狂,這讓很多人都無法理解。為了懲治未成年人犯罪,目前我國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將未成年人負刑事責任的年齡規定為14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