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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壹在牢房中表現

11月27日,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微博,宣布二審判決結果:“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壹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李天壹案二審後,李天壹在獄中生活難熬壹度情緒低落,甚至有自殺的想法。

李天壹案最新消息:李天壹獄中生活難熬產生自殺念頭

李天壹母親夢鴿堅信兒子無罪

正因如此,夢鴿急切想讓兒子恢復自由身。她堅信兒子無罪。對於民意的洶湧始料未及。接近夢鴿的知情人稱,“她就是壹個被本能驅使的母親”。

李天壹輪奸案同案犯已獲釋 服刑不足壹半

5月5日,有多家媒體報道稱與李天壹壹起涉案的魏銘博(大魏)已被釋放,消息壹出引發外界關註。報道引述網友爆料稱因魏銘博在服刑的兩年時間裏表現良好,允許假釋。同案犯王誠和李天壹仍被關押。

李天壹案部分律師被處分 壹律師微博稱“沒做錯”

2014年4月17日夜裏,備受關註的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壹案中,被告人王某的辯護人周翠麗律師在微博中表示,其已接到北京市律師協會的復查決定書,其因泄露庭審情況被律協處分,周翠麗在微博上稱“我真的被處分了,但我堅持認為自己沒做錯”。據悉,該案中還有其他律師被處分。

2014年1月,李案中王某律師周翠麗在新浪微博上自曝受到公開譴責處分並貼出公開申辯書,同時將印有大紅色的“北京市律師協會”擡頭的“京律紀處(2014)第2號”處分決定書全部拍照貼在微博上。周翠麗律師對此處分決定書不服,於2014年1月27日向市律協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提出復查申請,請求撤銷處分決定。周翠麗律師表示,她沒有泄露任何信息,直到案件二審結束以後,“面對判決的錯誤,作為辯護人,我不能啞語。”

北京市律協復查委認為,周律師作為執業律師,將庭審情況以微博、博客向媒體披露的方式公之於眾,無異於向所有不能旁聽的人員公布庭審情況,違反了不公開審理案件的訴訟制度。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願泄露的情況和信息,應該予以保密。復查委員會認為婦科檢查記錄、病歷等均屬於當事人個人隱私,在沒有征得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人不應對外披露。周律師的辯解不能成立。

北京市律協有關人士表示,此案中其他律師的處分情況將於近日向公眾正式公布。

業內人士介紹,律協的處分結果對律師是個“汙點”,降低委托人對律師的信任,但是處分不是“行政處罰”,不會對律師執業產生實質性影響。

李天壹案回顧

2月17日 案發

2013年2月19日,海澱分局接到壹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澱區壹酒吧內與李某某等5人喝酒後,被帶至湖北大廈壹房間內輪奸。

月22日下午,海澱警方證實“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經多方證實,“李某某”確為李雙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離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勞動教養剛剛過去了半年。

3月7日 嫌犯被批捕

3月2日,公安機關將李天壹等5人涉嫌強奸壹案報送檢察機關申請批捕。3月7日,李某某等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於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壹案。期間,為完善證據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壹次。7月8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壹案向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7月19日 提審

7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輪奸案在海澱某法院提審,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作為監護人現身法院。據悉,李某某表示原告楊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並稱事後曾給楊女士付錢,兩者是賣淫與嫖娼的關系。

7月22日,李某某輪奸案庭前會議在海澱某法庭舉行,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以及雙方律師悉數來到法庭。李某某方的辯護律師強烈提請法庭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8月20日 第二次庭前會議

8月20日案件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再次舉行庭前會,這是自7月22日以來此案進行的第二次庭前會議。被告李某某的主辯律師陳樞堅持對李某某進行無罪辯護。

8月28日、29日,李某某等5人涉輪奸案連審兩天。29日晚庭審完畢後,海澱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告中稱有4名被告作有罪辯護,其中3名被告當庭道歉。同犯張某甚至當庭向法院交10萬元賠償款,而李天壹也被同犯供出是首個性交者。5人中僅李天壹方堅持無罪辯護。

9月26日 壹審宣判

海澱法院定於9月26日上午9點30分,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壹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另三個被告:王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被告魏某某(兄)被判有期徒刑4年。被告張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被告魏某某(弟)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11月19日,李某某案二審在北京壹中院少年庭不公開開庭審理。晚22點許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宣判時間另行公告。該案審理歷時13小時,據北京中壹院消息,李某某仍堅持無罪辯護,法院將擇期宣判。

11月27日 二審宣判

11月27日,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微博,宣布二審判決結果:“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壹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