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標準是什麽
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由國家衛生計生部門發布,在全國範圍內適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是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發布,在本行政區域內適用;食品安全企業標準是由企業自行發布,在企業內部適用。
食品安全標準包括內容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誌、說明書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的要求
食品生產經營者首先應當保證自己生產經營的食品是按照法律的要求,采用安全的原料、規範的生產工藝、有序的生產過程管理,且未涉及任何法律禁止的生產經營行為;在此基礎上,才可以用食品安全標準判斷是否安全、適於食用。
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的大前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壹道門檻。食品安全標準是在這壹前提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門檻。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摻雜使假的行為本身就違反了法律規定,無需以食品安全標準作為監管依據,更不能以沒有標準為理由逃避生產經營者的責任和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