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孩
每次看到關於器官捐獻的新聞,都讓我很感動,尤其是關於兒童的器官捐獻,既讓人揪心,又讓人感到欣慰。壹個年輕幼小的生命,用另壹種方式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壹種告慰。
近日有新聞報道,福建泉州壹七歲男孩濤濤,在坐爸爸的摩托車去上學的途中被大貨車撞倒,父子倆受傷嚴重。送到醫院後,濤濤被診斷為開放性顱腦損傷,在重癥監護室搶救了兩天後,被診斷為腦死亡。濤濤父親也因受傷嚴重,還沒有脫離危險。
濤濤母親在悲傷之余決定將他的器官捐獻出來,用來救治更多的生命垂危之人。據悉,11月1日上午,濤濤完成了器官摘取手術,並在第壹時間通過飛機運往目的地、而且,在手術當天,就有兩名配型成功的患者在等待移植。
可以想見,濤濤的器官壹定可以讓很多生命垂危的人重新獲得健康,他的眼角膜、心臟、腎臟、肝臟等等都會在別的人身上繼續發揮功能。這當然是壹件好事,善事,但要做出這樣的決定,卻是很難的。尤其是小孩子的器官捐獻,因為他們自己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只能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決定,這其中更需要勇氣。
首先,國人都講究入土為安,都不願意讓親人死了還支離破碎。做出器官捐獻的決定,第壹要過的就是正確認知這壹關,認識不到位,再怎麽說也是沒有用的。
其次,特別是對於父母來說,本來白發人送黑發人就是人間之大殤,多看壹眼都傷心欲絕,還要忍痛看著孩子的器官被別人使用,雖說這可以被理解為是生命的另壹種延續,但也更容易讓親人時刻想起這人生的至暗時刻。
結語綜上所述,父母做出捐獻孩子器官的決定,確實要有非常無私的心態的,這個決定不是壹般人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