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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必須是警校畢業麽?

當警察不必全是警校畢業。

當警察的條件:

壹、招考範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3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其中警察職位要求,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

度平跖足;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視力均在4.6以上且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於1.70米、體重不低於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於

1.60米、體重不低於45公斤;

5、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報考警察的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76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6、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學專科畢業滿兩年(畢業證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均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將戶口遷回山東的山東省籍省外院校畢業生)戶口不限。

7、具備招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單位的職位。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報

考,須經市教育體育局同意。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

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公安警察院校往屆畢業生未錄用到公安機關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報考警察的加考公安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的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具體時間安排是:

5 月13日 下午 2:30-4:30 公安基礎知識

5 月14日 上午 8:00-11:00 申論

下午 2:30-4: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試結束後,報考非警察職位的按申論占6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40%的比例,報考警察職位的按申論占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30%、公安基礎知識占

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張榜公布。在確定的分數線內,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確

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比例的職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

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張榜公布。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需向錄用主管機關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非應屆畢業生報考

的,應提交其筆試準考證、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屬於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員,由現工

作單位和人事代理部門***同出具)等材料;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其筆試準考證、戶口證明、身份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允許報考的證明和學校教務部門

出具的學歷證明等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未在指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放棄。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確定的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以申論成績高者優先)。經審查合格人員需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照中央和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及到農村、社區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報考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4分。上述人

員在進行現場認定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派到農村、社區

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並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後實施加分。

2、面試

面試內容為擔任公務員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當場向報考人員宣布。面試時間和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試結束後,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

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於計劃錄用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錄用考核範圍人員。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進入錄用

考核範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報考其他職位進入錄用考核範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錄用考核範圍人員名單,張榜公布。

3、體能素質測評(僅限報考警察人員)

考警察進入面試的人員,均要體能素質測評。測評的項目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遠,男1000米、女800

米長跑,男引體向上、女仰臥起坐。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測評成績按四個項目各占25%的比例百分制計分,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達標分數為40分

(含),不達標的取消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補充。如進入面試人員體能測評均未達標,則該職位錄用計劃取消。

體能素質測評的要求和計分標準,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廳、公安廳的有關規定執行。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張榜公布。體能素質測評的時間和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錄取

織人事部門按計劃錄用人數,分職位由高分到低分(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筆試成績相同者,申論成績高者優先)依次等額對進入考核範圍的人員

進行德、能、勤、績和應回避等情況的全面考核。如被考核人員經考核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範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標準統壹組織體

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警察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規定。考核

或體檢不合格的,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後,從本職位進入考核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經遞補後考核、體檢仍有不合格者,需從本職位其他參加面試人

員中依次遞補的,應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進入考核錄用範圍的應屆畢業生,在考核前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經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按規定進行社會公示後,提出具體單位及職位的錄用意見,分別報煙臺市委組織部、煙臺市人事局審批,辦理錄用派遣手續。

擬錄用人員要服從組織人事部門分配意見,不服從組織人事部門分配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壹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根據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其工資;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檢查監督

為保證考錄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將招考職位、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錄取結果等情況,全部張榜公布,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務員錄用的紀律和制度規定,對於招考錄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及時予以嚴肅查處。

本簡章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於2006年度全省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6)8號)和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於2006年統壹招考公安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