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和業主的關系應該如何相處?
近年來,物管管理和業主之間的關系卻急劇惡化,不斷升級的爭吵,物管管理人員和業主該如何相處?成為大家關註的話題。
物管與業主的矛盾不可調和?
有人把物管和業主的關系比作“婆媳”,既密不可分,又有時矛盾重重;選物管也好比選婆婆壹樣,選擇的主動權壹般都不在業主自己手裏。運氣好的遇上認真負責的物管,素質高的鄰居,那麽居住小區自然是壹派祥和。不然,這日子就難熬。
有人把物管和業主的關系比作“主仆”,雖然很多物管公司不想承認自己是業主雇傭的,不肯承認自己的顧客或服務對象——業主為“上帝”,但他們始終無法回避自己是房屋出售前的最大業主——房地產商雇傭的這壹事實,開發商和物管公司所簽訂的物管管理委托合同就是佐證。
無論“婆媳關系”也好,“主仆關系”也罷,筆者認為,任何壹種關系的相處之道都需要雙方要明確自身扮演的角色,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才能長久。
物管:端正自己的態度
要解決物管人員與業主之間的矛盾,關鍵是物管方要培養服務觀念。有的物管人員穿上壹身制服,掌管壹方小區,自以為就成了此地的“大爺”,可以對業主亂發號施令了。然而,物管人員不要忘了,是業主出錢聘請他們的,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管好這個小區的秩序,說到底就是“為業主服務”。
物管人員應該明白物管管理是壹種服務,就如餐廳有服務員,商店有導購服務壹樣。物管人員要盡心盡力提供服務,而業主在享受服務之後要支付相應費用。
業主:相互體諒最重要
在物管人員與業主的糾紛中,業主滿肚子苦水,物管人員也是牢騷滿腹,壹肚子委屈。實際上很有些矛盾是開發商遺留下來的問題,物管公司也難以解決,如公***設施不健全、小區內停車難等問題。
在壹些較早開發的樓盤,開發建設時根本就沒有考慮到停車位等問題。這些問題是物管公司難以解決的,而有的業主把矛盾轉嫁到住宅小區物管公司身上,拒交物管服務費等等,這就難免會產生矛盾。
所以,業主或許可以站在對方的角度來思考壹下問題,多壹些換位思考,明確業主和物管公司之間的責任,大家都來按規則辦事,退壹步海闊天空,很多矛盾其實是可以化解的,甚至根本就不會發生。
政府:規範管理責無旁貸
有關物管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日漸增多。那麽,究竟雙方孰是孰非,物管服務到底應該達到什麽樣的標準,有了矛盾找誰來解決?許多人心裏並不清楚。除了少數新建高檔小區的物管是經過招標而來的,當前大多數物管公司都是由開發商組織成立的,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壹旦出現糾紛,物管公司各自為政,社區居民狀告無門。
作為壹個產業,物業管理不僅關系著百姓生活,更關系著社會的和諧與穩定。要真正結束物管與業主之間的“戰爭”,必須理性看待這壹社會問題,除了需要物管公司和業主的相互溝通理解外,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有責任,有義務承擔起對物管公司的監管,實行統壹組織、統壹管理、統壹標準,只有讓物管公司真正成為廣大業主的“好管家”,老百姓才能消除後顧之憂,實現“樂業”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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