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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衛生防疫站工作時間、電話?

壹、工作時間建議打電話詢問,以官方的回復最為準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的健康證全西安通用。

二、電話:(029)82694538 傳真:(029)82211952

地址:中國·西安·建東街3號 郵編:710054 

註:陜西省衛生防疫站已更名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陜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政府舉辦的從事公***衛生服務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全省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業務管理、技術指導、科研培訓、質量控制中心。

主要職責:

傳染病、寄生蟲病、非傳染性疾病等的預防與控制、突發公***衛生事件及災害疫情應急處置、疫情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幹預、疾病病原生物鑒定和物理化學因子檢測、評價、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控制技術指導與應用研究指導等。

擴展資料

陜西省疾控中心樣品送檢註意事項:

壹、建議委托客戶送樣前與我中心樣品受理部門電話咨詢或預約。

二、客戶送檢樣品首先填寫檢驗申請表,與本中心簽訂技術服務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委托方須提供: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及開戶行及賬號等信息,同時須由客戶代表和中心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中心受理部門依據委托方需求出具檢驗委托單,核算檢驗檢測費用,並由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

三、樣品送檢要求

(壹)健康相關產品

1、產品檢驗需提供市售包裝樣品,新產品可用臨時包裝或近似市售包裝。包裝上標簽中至少應包含樣品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單位等信息。送檢樣品名稱應包括商標名、通用名、屬性名,並符合《健康相關產品命名規定》要求;

2、客戶送檢須提供以下產品相關材料:

(1)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流程;

(2)企業標準、使用說明書;

(3)特殊檢驗項目的檢驗方法及依據、相應的標準品或對照品;

(4)檢驗需要的其他材料。

3、客戶按各類產品的檢驗用量要求,壹次性送足檢驗樣品,樣品數量按檢驗用量的3倍收取,其中1份用作檢驗,1份用作復核檢驗,1份用作仲裁檢驗。同次送驗樣品必須為同批號/生產日期(保健食品為3個批次),非同次送樣的同批號/生產日期的樣品不予受理。

(二)生活飲用水送檢要求

1、生活飲用水送檢須與我中心預約送檢日期。

2、客戶自行采集水樣,采樣容器的選擇、洗滌,采樣方法,采樣體積,樣品保存、運輸等應參照《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水樣的采集與保存》(GB/T 5750.2-2006)相關要求。如客戶測定微生物學指標,可與本中心提前聯系索取采樣容器。

3、客戶按照約定日期采樣,並盡快送我中心開展檢測。

(三)現場檢測相關要求

1、公***場所、室內空氣、作業場所健康危害因素檢測,請提前聯系我中心監測所,聯系電話029-82256602。

2、醫院潔凈手術室、輔助用房、供應室檢測,凈化車間空氣檢測,潔凈實驗室檢測等請提前聯系我中心消毒生防所,029-82217444。

四、客戶在交清檢驗費用後方可正式開始檢驗檢測工作,若交費延遲,則預計完成日期按實際交費日期順延。

五、檢驗完成後,客戶憑有效憑證在業務管理辦公室領取檢驗報告。

六、客戶對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如有異議或需更改的,在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30天內向本中心提出書面申請,過期不予受理。

陜西省疾病預防中心-陜西省疾控中心樣品送檢註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