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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初中時被拐生子,35年後起訴人販子:從未放棄追責

極目新聞記者舒隆煥

13歲被拐賣,35年後她將人販子送上法庭。

陜西渭南市郭麗被拐賣壹案經立案調查,將於12月19日在山東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壹審開庭。

18日,極目新聞新聞記者從受害人郭麗處獲悉,屆時她將出庭。同時,她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雖然已過去35年,但我從未放棄追責。”

郭麗在菏澤等待壹審開庭

上學途中被騙喝“汽水”

1987年初,13歲的郭麗正在上初壹。春節後剛開學,那天郭麗在上學路上,遇到壹男壹女問路,指完路後,兩人拿出壹瓶汽水給郭麗表示感謝。她沒有任何防備,就喝了,沒喝幾口就暈了過去。第二天醒來,她人已經在火車上。

郭麗回憶,當年下了火車,又換乘了幾次汽車,兩人帶著她來到了山東菏澤的壹家旅社。她被交到男子李某某手中後,那對男女便離開了。

隨後,李某某又將她帶到菏澤市胡集鄉的家中,看到墻上當時貼滿的“喜”字,她意識到自己被拐賣了,被迫成為李某某的妻子。

“接下來,我被李家人嚴格看管。”郭麗說,1988年6月,郭麗生下了壹個男孩,當時她還有壹個月才滿15歲。生下孩子後,她才有了些自由。

1989年2月,郭麗終於找到機會,帶著孩子跑到菏澤市公安局報案。郭麗說,菏澤公安局當年打電話回胡集鄉確認事實後,勸她先返回胡集鄉,承諾幫她和家人聯系。給民警留下老家的聯系方式和地址後,她返回了李某某的家。大約壹個月後,郭麗的父親和民警來到胡集鄉,把她接回了陜西渭南老家,但她沒能帶走兒子。此時,距離她被拐賣大約2年了。

郭麗被解救回家後與母親的合影

回家後不久,李某某去過郭麗家壹次,和她父母發生爭執後離開。之後李某某多次給郭麗寫信,信都被父母收了起來,她也並不知道信中說了什麽。

在父親的安排下,郭麗結了婚,育有壹兒壹女。山東頻繁來信,郭麗被拐賣的事在村裏傳開了,導致她的婚姻破裂。1997年,她和丈夫離了婚。

離婚後,兒子跟著丈夫,郭麗帶著女兒。郭麗說,她把女兒托付給娘家,自己外出打工賺錢,漂泊不定,“如今女兒出嫁了,也有了自己的生活。”

18日,極目新聞記者從郭麗的好友謝偉處獲悉,漂泊多年後,郭麗在西安做起了住家保姆,已經好幾年了,工作非常努力,也很細心,目前算是穩定下來了。

當年的“買家”已離世

多年來,郭麗從未放棄過維權。2011年,她在網上看到民間打拐誌願者發布了壹些被拐賣兒童、婦女的信息和被解救的新聞,她聯系了誌願者尋求幫助。

郭麗說,那時候,她沒想著追究李某某的責任。留在李某某家長大的兒子也給她打電話,說他正要畢業找工作,父親被抓了會有影響,“我就向警方說,希望警告李某某,讓他別再寄信了。”

2020年8月,郭麗從山東菏澤的兒子口中得知,李某某出車禍身亡。

警方立案

不久,郭麗看到了壹則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她又燃起了希望,“要追究當時拐賣我的人販子的責任”。

郭麗向山東警方報了案。2022年3月23日,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出具立案告知書,郭麗被拐賣壹案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此時,距離她被拐賣已過去35年。

人販子系壹對夫妻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當年拐賣郭麗的系趙某某夫妻。1987年春節後,趙某某夫妻二人經事先預謀,哄騙上學途中的郭麗喝下有安眠成分的汽水後,趁機將其帶到山東省菏澤胡集鄉壹旅社,並經人聯系將郭麗賣給了胡集鄉尹集村李某某為妻。

1993年7月21日,趙某某因拐賣人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2月25日,又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八千元;2014年1月28日,趙某某再次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九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郭麗了解到,2022年3月12日,趙某某因涉嫌拐賣婦女罪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日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同日,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執行逮捕。檢察機關認為,趙某某拐騙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予以出賣,情節嚴重,應當以拐賣人口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5年從未放棄追責

多年來,郭麗壹直在外打工,後來父親去世,妹妹出嫁,女兒嫁到外地後,她也跟著去了,如今她基本不再回渭南老家。郭麗說,山東的兒子對她起訴人販子並不理解,擔心被影響,把她拉黑了,“女兒之前也不理解,但現在也慢慢地支持我了。”

12月19日,壹審將開庭

郭麗被拐賣,人生軌跡被改變,遭受了離開親人的痛苦,精神受到了常人難以忍受的打擊。她說,“親人為尋找我的下落花盡了積蓄,賣掉了能賣的物品,借遍了能借的錢,可換來的是失望,給親人造成了經濟上的重大損失,精神上的重大打擊。”

郭麗在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還提出訴求,判決被告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判決被告賠償交通費10萬元,判決被告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萬元,“前述損失都是被告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被告應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我的合法權利,請求判決被告承擔各項損失。”

12月12日,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給郭麗提供的傳票顯示的案由為拐賣婦女、兒童案,開庭時間為12月19日上午9時。

謝偉表示,大家都很支持她去打這個官司,追究人販子的責任,“希望她能如願,早日打開心結,好好生活。”

12月17日,郭麗已從西安趕到了菏澤。18日早晨,她到酒店附近的醫院做了核酸,等待19日開庭,“明天我會早早去法院等著。”

“35年了,我從未放棄追責。”郭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