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級別是如何劃分的
1.符合以下情況之壹,可確定為特級護理:
(1)維持生命,實施搶救性治療的重癥監護患者;
(2)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監護、搶救的患者;
(3)各種復雜或大手術後、嚴重創傷或大面積燒傷的患者。
2.符合以下情況之壹,可確定為壹級護理:
(1)病情趨向穩定的重癥患者;
(2)病情不穩定或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患者;
(3)手術後或者治療期間需要嚴格臥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賴的患者。
3.符合以下情況之壹,可確定為二級護理:
(1)病情趨於穩定或未明確診斷前,仍需觀察,且自理能力輕度依賴的患者;
(2)病情穩定,仍需臥床,且自理能力輕度依賴的患者;
(3)病情穩定或處於康復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賴的患者。
4.符合以下情況之壹,可確定為三級護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穩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處於康復期的患者。
擴展資料:
護理級別的分級方法:
1.患者入院後應根據患者病情嚴重程度確定病情等級。
2.根據患者Barthel指數總分,確定自理能力的等級。
3.依據病情等級和或自理能力等級,確定患者護理級別。
4.臨床醫護人員應根據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變化動態調整患者護理級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