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環境汙染有哪些?其來源有哪些?
常見的環境汙染有陸地汙染、海洋汙染、空氣汙染、水汙染、噪音汙染和放射線汙染等。其來源分別為:
1、陸地汙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問題,每天千萬噸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膠、玻璃等人類的第壹號敵人。
2、海洋汙染:主要是從油船與油井漏出來的原油,農田用的殺蟲劑和化肥,工廠排出的汙水,礦場流出的酸性溶液;它們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汙染,結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鳥類和人類也可能因吃了這些生物而中毒。
3、空氣汙染:是指空氣中汙染物的濃度達到或超過了有害程度,導致破壞生態系統和人類的正常生存和發展,對人和生物造成危害。這是最為直接與嚴重的了,主要來自工廠、汽車、發電廠等放出的壹氧化碳和硫化氫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觸了這些汙濁空氣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視覺器官的疾病。
4、水汙染:是指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汙染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
5、噪音汙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並幹擾他人正常工作、學習、生活的現象。
6、放射線汙染:是指由於人類活動造成物料、人體、場所、環境介質表面或者內部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放射性物質或者射線。
擴展資料?
壹、環境汙染的特點
1、公害性,環境汙染不受地區,種族,經濟條件的影響,壹律受害。
2、潛伏性,許多汙染不易及時發現,壹旦爆發後果嚴重。
3、長久性,許多汙染長期連續不斷的影響,危害人們的健康和生命,並不易消除。
二、環境汙染治理原則
1、是堅持排汙者汙染治理主體責任與第三方治理單位具體治理相結合,即汙染者按照汙染物的種類和數量承擔汙染治理費用,第三方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治理標準和排汙單位的要求,承擔合同規定的具體汙染治理責任。
2、是堅持政策引導與先行先試結合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制定並完善綠色保險等措施,對第三方治理進行引導和支持。
3、是堅持監管執法和信息公開結合,全面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汙染物排放標準,強化監管和環保執法,著力規範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第三方治理平臺。
百度百科-環境汙染
人民網-環保部:推行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應堅持三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