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計劃綱要頒布時間
1995年6月28日,經國務院批準的《全民健身計劃綱要》正式頒布實施。是國家發展社會體育事業的壹項重大決策,是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我國發展全民健身事業的綱領性文件。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體育界在深化體育體制改革的大環境下,對群眾體育工作進行了新的研究和認識。
全民健身計劃的措施:
1、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保以普遍增強人民體質為體育工作的重點。
2、加強宣傳工作。建設實力雄厚的宣傳媒體和宣傳隊伍,形成強大的全民健身輿論導向,使全民健身計劃家喻戶曉。
3、加強法制建設,完善群眾體育競賽制度,突出強調加快“社會體育督導、群眾體育工作、體育社團、場地設施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體育法》第二條
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提高全民族身體素質。體育工作堅持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為基礎,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促進各類體育協調發展。
第十壹條
國家推行全民健身計劃。
《中華人民***和國全民健身條例》第八條
國務院制定全民健身計劃,明確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標、任務、措施、保障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