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有什麽條件
1、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
4、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5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適房。
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註意事項
1、***同申請人: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全體成員為***同申請人。***同申請人應當***同生活,並且相互之間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關系的人員:
(1)配偶(結婚需滿壹年);
(2)父母、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3)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弟、妹。
其中,配偶應當壹同申請;未成年人及規定年齡以下的成年單身人士應當與其父母壹同申請,父母雙亡的應當與前款規定的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成員壹同申請。
***同申請人應當書面推舉壹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代表。申請人代表辦理申請、選房等事項的行為,視同***同申請人的行為。
申請人代表或者單身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報申請表,作出書面誠信承諾,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同申請人或者單身申請人簽名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2)***同申請人或者單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同申請人或者單身申請人的戶口簿等戶籍證明。
(4)***同申請人或者單身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應提交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離婚判決書。
(5)***同申請人或者單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住房和他處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等有效權屬憑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原住房已被拆遷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安置憑證。
(6)***同申請人或者單身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的規定申請期起始日上壹個月前溯壹年內的收入證明材料,包括單位證明,失業證明,無業證明,勞動手冊,領取各類補助、補貼的證明,領取贍養費、撫(扶)養費的收入說明,以及《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其他收入證明材料。
(7)***同申請人或者單身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的規定申請期起始日上壹個月末的財產情況證明材料,包括銀行存單、證券賬戶卡、交易結算資金銀行存管協議書、第三方存管銀行存折、開戶行出具的對賬單、債券憑證、銀行賬戶明細,車輛登記證書,非居住類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等有效權屬憑證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以及《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其他財產證明材料。存在規定申請期起始日上壹個月末前溯壹年內出售、贈與、支取使用較大價值財產情形的,還需要提供有關說明和有效憑證。
(8)***同申請人或者單身申請人簽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機構核查其住房和經濟狀況並公示核查結果的書面文件。
(9)其他相關材料。
2、禁止同時申請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請公***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不得同時申請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必須待公***租賃住房準入資格審核完成(未通過)後,方可申請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類型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