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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失誤往我卡裏誤打了10萬塊錢,銀行就壹點責任也不用承擔嗎?

誰說銀行壹點責任都不用擔?自己過錯想賴賬沒門!

我們都知道,如果銀行多轉錢或錯轉錢給客戶,銀行肯定會要求客戶把錢全額退還,如果客戶拒絕不退還的,銀行會以不當得利將客戶告上法院,搞不好客戶還要坐牢。

下面給大家舉個案例。

趙陽是新疆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某村的村民,按照規定,政府給予其安居富民工程住房款補助50800元。由於自己在負責打款的銀行名下有貸款,於是他借用了同村王飛的銀行卡,讓銀行的工作人員將補償款打入王飛的卡中。

由於銀行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輸錯數字,向卡內多打了1000多萬元。趙陽發現後卻沒及時退回銀行,取出了4萬元後將卡給了弟弟趙利。趙利拿上卡後在短短4天內消費了137萬余元。銀行發現後立即報警,並將兩兄弟及王飛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趙陽兄弟兩把137萬全部歸還。

每當看到類似的案例估計大家都很憤怒,這主要是大家對銀行不對等的處理方式比較反感,特別是用銀行“離櫃概不負責”,讓很多人覺得銀行很霸道,豪不講理。

其實這是大家對銀行的刻板印象,現在隨著各種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及銀行管理的不斷規範,不論是銀行多給錢給客戶還是少給客戶,都會得到壹樣的處理。

因為銀行每天下班前都要進行錢跟賬的核對。多給少給都要處理。

不過大家最糾結的是,銀行錯轉錢給客戶,客戶有責任,那銀行到底有沒有責任呢?

當然有,銀行轉錯賬可以分兩種情況處理:

1、因為失誤轉錯賬

這種情況是最常見的,如果失誤轉錯賬,這個壹般由操作員負責,要把轉錯的錢收回,如果收不回只能自己墊付。。。

此外估計還會面臨扣獎金,降職等處理。

2、故意轉錯賬

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因為個人原因故意轉錯賬,那就可能構成職務侵犯罪,那樣不僅要吃官司,數額較大的還要坐牢。

銀行的過錯,用戶該怎麽處理?

雖然銀行轉錯賬是銀行的完全責任,但用戶必須把錢全部退回,因為這個錢本來就不屬於妳,如果妳占用了就會構成不當得利。

但是用戶把錢退給銀行之後可以繼續告銀行,要求銀行賠償精神損失費,並道歉。

銀行失誤,應負全責。

找妳退款,高興則退,不高興不退。不過,話還得說回來,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還是要退的。退款後,銀行會適當付給妳壹些食物,以擬補其過失,也等於給妳賠禮道歉。

謝邀,回答完畢。

謝謝悟空邀請!

銀行肯定有責任。櫃員在劃賬過程中由於疏忽錯將別人的錢劃到妳的賬戶上,銀行是有責任的。但妳也要將劃到妳卡上的10萬元錢主動還給銀行,就是妳不主動歸還銀行,銀行也會去找妳的。銀行的責任是銀行的責任,妳還給銀行的錢是妳的責任,分開來說。

不能說銀行劃錯賬了,妳就不歸還給銀行錢了。櫃員是人,不是機器,也有疲勞的時候,也有出錯的時候,但是銀行上級會給他處分的,會扣他獎金的。 我們應該相互理解,誰都不易,不能因壹次失誤就壹棍子打死。

請大家關註金融929,帶大家壹起遨遊銀行的經營管理和經驗體會。

首先,大家先要清楚銀行到底是壹個什麽機構 。銀行是壹個盈利機構,它的核心競爭力就是安全無風險,如果銀行經常出現這樣那樣的失誤,有誰還敢把錢放心的存在銀行?所以說,銀行對於差錯的態度壹直都是零容忍,不管是哪個人犯了錯誤、或者是哪個部門出現了失誤,都會受到嚴厲的經濟處罰甚至行政處分。

其次,我想說的是客戶到底有沒有過錯 。銀行櫃員辦錯業務,導致客戶賬戶裏多出十萬元錢,如果客戶沒有占為己有的意思,並積極配合歸還款項的話,客戶是完全沒有什麽錯誤的,而且銀行工作人員還會給予壹定的經濟獎勵;但是想強行占為己有的話,會構成不當得利,金額較大時還會構成侵占罪,受到刑法處罰,到那時後果就比較嚴重了。

最後,我想說說銀行櫃員及分管領導的處分問題 。我之前說了,每個銀行對待差錯都是采取的零容忍態度,不管以前有沒有出現過類似問題,只要出現壹次必然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不管是給妳辦錯業務的櫃員,還是會計主管、行長都會受到牽連,寫自查報告、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都會緊跟而來,只是我們的客戶看不到罷了。嚴謹是銀行人的立身根本,容不得壹絲壹毫的現金差錯,有壹次銀行內部自查,內審部分的同事查到我同事的現金少了五分錢,最後下來的處分是罰款2000元,我們行當月績效扣減壹萬元,這種處罰力度估計超乎大家的想象!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妳,從銀行看人生、從財富見成長,我是銀行理財規劃師——銀行小學生。

對於銀行打錯帳的這個問題,在現實生活當中確實有時候會出現,首先我們要先弄明白這裏面存在的法律關系。銀行失誤將10萬元打到我們的個人賬戶上,對於儲戶來說這筆意外之財在法律上應當是屬於不當得利的性質,意思是我們沒有基於任何的法律原因而合法獲得這筆收入,所以對於這筆錢,我們應當及時與銀行聯系返還回去,而不能據為己有。如果我們拒不返還,首先銀行有權去法院起訴,要求我們返還,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會構成侵占罪,所以大家千萬不要以為天上掉餡餅是好事。

另外壹個問題就是對於銀行的這種行為是否存在過錯,作為壹個無辜的儲戶來說可否要求追求銀行的責任。我們說假如銀行因打錯賬給儲戶造成了壹定的經濟損失,是可以要求銀行賠償的。比如,儲戶因為轉回這筆賬要交手續費或者因為轉回這筆賬而付出壹定的經濟代價,如果有證據證明存在這些費用和損失,是可以要求銀行賠償的。但是假如沒有這些損失,原則上儲戶不能追究銀行什麽責任,但是這並不表示銀行對於轉錯帳的這種行為就可以不了了之而不追究任何人的責任。

只是對於銀行的這種過錯,並不是儲戶要求銀行承擔什麽責任,而是銀行內部會對該過錯進行追查並且進行處罰。比如銀行內部需要追查某個營業人員的過錯,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對整個銀行網點進行處罰,所以這個過錯和責任是屬於銀行內部的管理責任,並不是儲戶追究銀行的責任。

謝謝好友邀請。首先說遇到這種事並不是什麽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但是如果銀行誤打到妳卡上的10萬元,前提是妳不能動用這筆款項,而且能積極配合銀行調查並按規定返還,不會有妳的任何責任,否則如果妳動用了將會追究妳的責任,無法追回或造成損失就上升到了法律層面,妳就是犯侵占罪。

按照題目中所述銀行是責任主體,銀行工作人員應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對責任人如何處理是銀行的事,如果違法移交司法機關是法律的事,與妳沒有壹點關系。

老百姓有句俗話"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但是對於銀行工作人員行不通,銀行是壹項非常縝密的工作,要日清、月結、年末對賬,必須賬目往來清晰、分毫不差,對於題目中所說的對外多付10萬元,這種事故是性質是非常嚴重的,銀行絕不容許的,因為不單純的是經濟損失,更主要的是銀行的形象會在老百姓的心目當中大打折扣,在老百姓的心目當中,銀行是最保險最值得信賴的機構。

銀行作為國家金融機構,在管理上非常規範,崗位職責及相關的制度也非常健全,萬壹出現這種情況 ,再挽回經濟損失的同時,必須對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主任及行長按其責任大小追究責任,並按制度進行處理,壹般的處理方式有扣除崗位工資、調離崗位、降職、辭退等處罰,如果因瀆職造成損失重大或有故意行為,將會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如果真的遇到題目中這種情況,應該在第壹時間通知銀行,積極配合銀行調查取證工作,如數退回誤打到妳卡上的款項,銀行可能會對妳的無私行為給於壹定獎勵。同時通過銀行的失誤可以彰顯妳的素質和誠信行為。

能有什麽責任啊,銀行下班查賬,發現錢了100塊,那天我姑姑也去取錢,只是懷疑是多給了我姑姑,打電話叫我姑姑還回去,我姑姑說沒有多拿,營業員就直接卡裏扣三百,開始還不承認,弄了壹個多月才承認,都是強盜

銀行失誤銀行卡裏多打10萬,如果不還會怎樣?銀行不應該承擔責任嗎?

現實生活中突然收到壹筆不屬於自己的錢,雖然並不常見但也不是絕無僅有。很多人會說,反正是妳給我銀行卡裏的錢,既不是偷又不是搶,最多就是便宜不占白不占,我使用了不還了又能把我怎麽著?

有朋友就質疑,是銀行失誤往我銀行卡裏誤打多了10萬塊錢,銀行難道就壹點責任也不用承擔嗎?甚至還極端地認為,如果銀行因為自己本身的工作失誤往我銀行卡裏打了壹千萬,我把這筆錢花掉了,我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但是銀行就不用承擔壹點責任嗎?畢竟是銀行的工作失誤在先!

首先,如果是銀行工作失誤把10萬元或者1000萬元打入了錯誤的銀行賬戶,銀行確實是有責任的

妳的銀行賬戶或者銀行卡突然多出來壹筆錢,無論是10萬元還是1000萬元,如果是銀行的錯誤而不是客戶轉款發生的錯誤,那確實銀行是有責任。

銀行出現這種差錯壹般是兩種原因造成的:

壹種原因是銀行業務系統出現差錯或者業務系統調試過程中出現偏差,導致銀行將銀行的資金轉入了妳的銀行卡或者銀行賬戶,導致妳的銀行卡或者銀行賬戶資金突然增加。

第二種是銀行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錯誤地將別人轉款的資金轉入了妳的銀行賬戶,導致應該收到資金的人沒有收到,而妳的銀行賬戶多出來了不應該有的資金。

無論是哪種情況,銀行和銀行的工作人員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壹點是毫無疑問的,沒有任何可以質疑的地方。

其次,如果妳的銀行卡裏多出來壹筆資金,妳不願意償還並且花掉了,妳會承擔什麽責任呢?

妳的銀行卡裏多出來壹筆資金,如果銀行找到妳,正常情況下妳屬於不當得利,這筆資金必須償還給銀行;如果妳拒絕償還,法院會通過民事判決判妳償還。

有的人可能會認為,如果拒絕償還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雖然在這個問題上是有爭議的,但也可能被法院判決侵占罪並承擔法律責任。

再嚴重的是,可能要承擔更大的法律責任。

無論是不當得利還是財產侵占,對於妳來說,都應該不劃算的,因為最終都會在法律的框架內被強迫歸還,如果妳已經花掉,法院可能會執行拍賣或者處罰妳的銀行存款和房產等資產,到那時就更不劃算了。

再說,不義之財不可取,妳的銀行卡多出來的錢無論如何都屬於不義之財,都不應該占有。

其三,既然銀行有責任,為什麽要客戶承擔全部責任呢?銀行難道就沒有壹點責任要承擔嗎?

從整個事情本身看,妳的銀行卡資金多出來確實是銀行錯誤造成的,但是銀行的錯誤是銀行內部要處理的事情,銀行可以給妳道歉,銀行工作人員可以給妳壹定的賠償,畢竟妳在這壹過程中也會有壹定的付出,但銀行的道歉只是對銀行發生的錯誤向妳道歉,銀行的賠償是禮節性的,銀行對發生錯誤的責任人會進行內部處罰,包括經濟處罰、扣罰獎金、扣罰月度、季度和年度績效、降級降職、內部通報甚至開除的處罰,但並不會承擔妳返還存款的責任,也不會替妳承擔不返還存款而帶來的法律責任。

是妳要對妳花掉存款造成的後果負責、妳要對花掉存款拒絕還款的法律後果負責,即使銀行有責任也不會影響妳需要承擔的責任,妳仍然需要對妳的錯誤負責。

只有在壹種情況下,銀行工作人員會與妳***同承擔責任,那就是銀行工作人員與妳合謀將銀行的資金轉入妳的銀行卡裏,但壹般情況下銀行工作人員不會做這種傻事,因為銀行工作人員不會因為這事葬送自己的未來。(麒鑒)

如果因為銀行打錯錢,給妳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壓力,導致身體出現問題,銀行是要負責,但是前提妳能證明兩者之間是有關系的。反之

筆者認為把錢打錯卡這肯定是銀行的錯,這大多是銀行工作失誤所致,並非故意。

只要銀行及時糾正、並道歉,我認為銀行已經服輸了,就沒必要起訴打官司了。

浪費精力,浪費時間,官司贏了又能怎麽樣,無非再給妳道個歉,精神上安慰安慰,物質上賠妳點損失,也不會太多,沒什麽意思。

不過,打錯卡的銀行職員可就倒黴啦,不下崗也得扣獎金。

最後筆者提醒大家,如果銀行打錯錢,別抱想法,趕緊去退錢,聯系銀行,要不然倒黴的還是妳。

銀行誤往客戶卡裏打了款,銀行有沒有責任的問題,值得探討。

實事求是地講,如果僅僅就是這種情況,也要從不同的角度來認識與對待。

銀行以前被稱為“三鐵”,也就是,“鐵章、鐵算盤、鐵規章”,代表了銀行的信用、信譽。這壹傳統,壹致在發揚光大。

有壹套完整或完備的內部控制體系,實現了經辦、復核,授權審批等,崗位之間的監督與制約,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制約,內部日常監控、內控檢查、內外審等各類檢查與評價,保障合規經營。當然,任何壹個企業都難以完全杜絕錯誤或不規範,這是事實。

每天還要進行帳帳、帳實、總分以及特殊科目的核對。

對於本題目來說,銀行操作錯誤引發的錯帳,也是難以完全避免的,特別是道德風險難以預防。但是,從現實看,這樣的事情幾乎很少很少。

壹旦發生了錯誤,壹般當天就會發現,甚至隨時就會發現,具體就不說了。

出現了錯誤銀行是要負責的,這是毫無疑議的,也會得到及時糾正的,如果出現了損失相關人員也要被問責的。但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不能壹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