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是什麽?
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是為進壹步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工作所出臺的條例。
壹、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設置
保健教師是我園責任疫情報告人,幼兒園其他教職員工、學生發現疫情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責任
1、在園長的指導下,具體負責總部疫情及疫情等突發公***衛生事件的報告。
2、定期巡視全園學生出勤、健康狀況
3、負責指導全園學生晨檢。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同壹個班級,壹天內有3例或3天內多名學生(5例以上)患病,有類似癥狀(發熱、皮疹、黃疸等)或***同飲食、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告相關信息。
2、園區現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幼兒園傳染病報告人應立即報告相關信息。
3、當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燒、呼吸急促、嚴重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告相關信息。
4、幼兒園發生集體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衛生事件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告相關信息。
四、報告方式
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以最方便的通信方式向初中疫情報告人報告。
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的病因跟蹤和報名制度。如果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的早期癥狀傳染病患者的嫌疑、缺勤等情況時,應立即向幼兒園傳染病報告人報告。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調查,記錄調查情況。
1、晨檢應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委員觀察和詢問早上到學校的每壹名學生,了解學生的出勤和健康狀況,並將晨檢結果記錄在工作日誌上。
如果發現學生有感染癥的初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和感染癥患者,應及時通知幼兒園感染者,幼兒園感染者應進壹步調查,確保感染者的早期發現、早期報告。
2、班主任和課程老師應密切關註本班學員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員,應了解學員的病情和可能的病因,如有疑問,應及時報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收到報告後,應及時調查學生的病情和可能原因,以便早期發現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