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行醫歸哪個部門管
無證行醫往往都會給老百姓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是大力打擊的壹個違法行為。無證行醫是會進行處罰的,但具體是哪個部門進行處罰很多人卻不清楚。那麽無證行醫歸哪個部門管?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壹起來了解壹下吧。壹、無證行醫由哪個部門管公安機關壹般無權直接處罰,但是可以協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罰。若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壹)》標準,公關機關可以立案。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壹款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司法解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辦醫療機構,明知非法行醫會危害患者生命安全,經過衛生行政部門二次行政處罰後,仍無證行醫,屬於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非法行醫罪。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壹)》規定: 第五十七條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壹般功能障礙,或者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無證行醫的怎麽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無證行醫和非法行醫有什麽區別嗎非法行醫是指:沒有經過專業考試,未取得行醫資格證,擅自行醫的。 非法行醫是指:雖然持有行醫資格,但超出執照範圍或者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行醫的。 以上就是為您介紹的關於無證行醫歸哪個部門管的有關知識,相信通過上文的介紹,對與無證行醫歸哪個部門管的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