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和宵夜分別是什麽意思?
宵夜是屬於生活當中的壹種口語,而夜宵是屬於標準普通話的稱呼。
夜宵 (又稱宵夜、消夜),是指每日三次正餐以外,於晚間安排的壹次加餐,時間特指休息時間(通常為晚九點至淩晨四點前,因為淩晨四點開始是廣東早茶時間)。
市當中,夜宵跟正餐的選擇幾乎沒有分別,夜宵較晚餐多了壹些不容易吃飽的小吃,例如燒烤、糖水(即甜湯)、以及小炒等。因消費比酒吧、迪斯科便宜,故也是成年人把酒談天,放松心情或觀看夜間球賽的另壹場合。
夜宵形式多樣,涵蓋多種美味佳肴。合理、健康的夜宵不僅可以幫助恢復體力和精力,而且對治療壹些慢性病有利;不合理、不健康的夜宵則危害多多。
嶺南地處亞熱帶,晝長夜短,粵人因此養成飲茶和宵夜的習慣。雖然如此,“宵夜”壹詞並非出自嶺南。
宋人《夢粱錄》載:“除夕,內司(內務府)意思局(宮中機構)進呈消夜果子盒,盒內簇(集合)諸般細果:時果、蜜餞、糖餞等品。”“消夜”雅稱“宵夜”,這名號古已有之。
《辭源》“宵夜”條註釋說:“粵人夜市之食肆亦謂宵夜。”這說法欠妥。宵夜的食物包括粥粉面和糖水,粵人在晚飯後的余興節目中享用這些食物叫“食宵夜”,而“夜市之食肆”則是吃宵夜的去處。嚴格地說,最早的“宵夜”是指晚飯,不過這晚飯不是住家飯而由妓院提供。
此話怎講?舊時嫖客在高級妓院看中某妓女,不能肉帛相見徑直進入溫柔鄉,須先在妓女房間擺壹桌酒席。
這席飯妓界叫“攔臺飯”,席間自然少不了淺斟低唱,待到曲終人散,已是曉風殘月。不知哪個嫖客或妓女靈機壹動,居然把這個古色古香的“宵夜”翻出來,還成為嶺南食俗的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