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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什麽時候執行死刑

劉漢被執行死刑的時間是:2015年2月9日

劉漢被執行死刑的執行法院是:湖北省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與劉漢壹同被執行死刑的還有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

劉漢的罪名是: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法院認定的違法犯罪活動有數十起,***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等嚴重後果。

劉漢(1965年10月25日-2015年2月9日),男,四川廣漢人,,原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連續三屆當選四川省政協委員、常委,其資產高達400多億元人民幣,曾被《福布斯》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劉漢在上世紀80、90年代市場經濟初起、價格雙軌時,從木材運輸和建材等貿易中賺得第壹桶金,此後1994年在期貨市場中壹戰成功,躋身億元富豪之列。1997年成立四川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國內1家,海外4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鹹寧壹審宣判。劉漢、壹審被判處死刑。劉漢等人提起上訴。

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壹審對劉漢的死刑判決,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劉漢的死刑判決後,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5年2月9日執行了對劉漢的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