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食人魔”張永明連環殺人案,惡貫滿盈無惡不作,後來怎樣?
2012年5月,雲南省昆明市晉寧縣的晉城鎮,爆出了壹宗驚天大案:殺人犯張永明自從2005年以來,連續殘害十余人,其中案情恐怖之極,令人毛骨悚然。壹時間,殺人犯張永明被稱為“食人魔”,他的名字傳遍了全國。
2013年1月10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殺人兇犯張永明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張永明,出生於晉城南門村,他的母親和哥哥,是個十分暴力的人。他的母親曾經虐待二兒媳婦坊間還傳聞其殺害了壹個賣酒的,但他的哥哥確實是用鋤頭擊殺了自己的鄰居……他家壹連出了兩個殺人犯,到他這裏是第三個。
1974年12月25晚上,張永明把唯壹的朋友留在家過夜,趁對方睡著之際,用繩索捆綁住了對方,在砍殺對方的過程中,被從睡夢中驚醒的父母發現,並阻止。他被送進了勞教所,勞教了6月。
這次殺人沒有成功,但勞教結束後的張永明並不死心。他通過在當地壹家瓦窯廠工作之際,認識了另壹個“朋友”,他就是楊樹榮。
根據廠裏的同事回憶,當時他們兩個相談甚歡,並沒有發現什麽異常。然而,在半個月後,楊樹榮的屍體就被發現在壹個洞穴內。
張永明成為了重大嫌疑人,在公安民警的審訊下,他被判了死緩,後又因種種原因,陸續獲得了減刑的機會,終於在1997奶奶6月7日被釋放了回來。
再次回到南門村老家的張永明,早已物是人非,他的父母雙亡,哥哥已成為了臨縣上門女婿。孤家寡人的他,開始獨自生活,以務農為生。
19年的牢獄生涯為他的面容增添了幾分滄桑,村民時不時地會花錢雇他,讓他把擋住了田裏作物陽光的樹木砍掉。
2008年,政府對南門村的土地進行集體收購開發。張永明借著這個機會發了壹筆不小的財,獲得了將近3萬多人民幣的補償。從此以後,他不再靠種地為生,在家附近建了壹個冷凍庫。每天中午,他都到晉城鎮的古滇文化公園去下棋。
除了下棋,張永明的另壹個愛好就是養狗。他家裏養了三條大狗。鄰居們都說,每到夜裏,張永明就會把電視機的聲音調得老大,那幾條狗也會跟著狂吠起來。大家都覺得事情確實有些蹊蹺,但從來沒有人說過什麽。
壹切似乎都恢復了平靜。從前的犯人回歸社會以後,過上了安逸祥和的生活,這在別人看來,並不是什麽奇怪的事。
但是,平靜的外表下,卻隱藏著兇險。從2005年開始,就有男性青年陸續在南門村失蹤。到2012年,累計的失蹤人口已經達17人。不少失蹤者的家人也都報了警,但最終結果總是不了了之。
2011年12月,壹名叫張建原的高壹學生在即將到家時,遭到了襲擊,兇手正是張永明。那時,恰巧被該學生的家人阻止,張建原才幸免於難。
當警方對此展開調查時,因為證據不足,就釋放了張永明。
過此事之後,村民們都認為張永明喝酒以後就會發狂,不再讓自己的孩子靠近他。
張永明本人,自此以後也更加孤僻,行徑也越來越詭異。他會到山上的墳地去偷祭品,收集起來又賣出去。村民們也開始留意到,張永明晚上會經常推著壹輛板車在村裏逛遊,但依舊沒有人將失蹤事件和張永明聯系起來。
2012年,19歲的韓耀在昆明市的壹家工程公司實習,被派到南門村來協助壹項工程勘察。當年4月25日,韓耀在回辦公室拿文件的過程中,神秘失蹤。
韓耀家人立刻報警,還想盡了壹切辦法來尋找失蹤的孩子,但杳無音訊。
警方接到報案後,也曾出動找人,但最後無功而返。後來,韓家人在南門村附近打聽,發現韓耀的失蹤並不是個例。原來從2005年開始,就已經陸續有男性青年在南門村失蹤,而且失蹤的地點、方式都非常相似。
2007年5月1日,12歲的李漢雄和父親壹起在田裏幹活。回家路上,他發現自己把外套忘在田裏了,便回頭去取。結果,他再也沒有回來。
2011年1月27日,15歲的謝海俊和好友謝洋春(音)壹起打摩的去離家五公裏左右的學校拿期末成績表,卻是壹去不復返;當年9月30日,17歲的陳濤和朋友在鑫雲冷庫附近的山坡上玩耍,也從此消失無蹤。
2012年2月19日上午9點,16歲的采雲偉到鑫雲冷庫附近的公廁去上廁所,也離奇失蹤……
韓耀的家人發現,在南門村失蹤的人總***有17人之多,失蹤時間從2005年到2012年不等。失蹤者的年齡大部分介乎12~22歲(其中有壹個80歲的老人和壹名37歲的成年人),清壹色全是男性,其中兩人還有精神病史。
8年間失蹤了17人,警察怎麽壹直都沒去調查?韓耀的家人找到其他失蹤者的家人,聯合起來再次找警察報案,但警方依然沒有授予立案。
於是,他們找到了當地電視臺和媒體請求幫助。
壹時間,南門村的神秘失蹤案成了眾人皆知的消息,也驚動了公安部和雲南省省委、省政府。刑事專家組和案件督察組以最快速度趕到南門村,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專案組發現,失蹤者失蹤的地點都集中在214省道以及鑫雲冷庫附近,便對周邊人員進行了排查。直到這時,張永明才最後進入到警方視線中。隨後,專案組對張永明家中展開了偵查,結果讓所有人駭然。
專案組在張永民家的廚房裏,找到了五個塑料桶,裏面分別裝著不同的人體組織:有肌肉,有四肢,有內臟……全都分門別類放在不同的塑料桶裏。
搜查人員還在廚房壹個暗間裏找到了六個大麻袋,裏面裝滿了衣服,還有手機、證件之類的隨身物品;臥室的桌子上,放著幾個金屬盤,裏面裝著數量不等的人類殘骸;
在張永明家旁的枯井裏,他們找到了壹部分屍骨和衣物,接著又在菜地裏找到了更多的人類骨骼。
當時的搜查人員曾說過,把泥土篩掉以後剩下的就是骨頭,由此可見殘骸數量之多。但奇怪的是,盡管找到了多種不同的人類骨骼,但卻獨獨沒有找到頭骨。
經過20多天的偵查後,張永明因涉嫌故意殺人被依法逮捕。
審訊過程中,當警方問他到底殺了多少人時,張永全說,這些殺人案全是他壹個人幹的,至於殺了多少人,他已經不記得了。
2012年6月,謝海俊等失蹤者的家人被專案組請來協助調查。法醫鑒證科人員提取了他們的DNA,最終確認了在張永明家找到的人體殘骸屬於17名失蹤者中的11人。
2012年7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永明殺人案,確認張永明在2008年3月到2012年4月間,分別在南門大村附近、鑫雲冷庫附近等地,先後將謝海俊、韓耀等11名受害人殺害,並把屍體拉回住處分屍。壹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受害者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庭上,張永明表情冷漠,極少發言,他對判決結果表示沒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