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那麽多人冒充警花?
很多人為了私欲冒充警花。2012年7月,平面模特王某在微博以廣告宣傳片照片冒充警花賺取點擊率,進行自我炒作的事件。
2012年11月,豐臺法院壹審認定王某構成招搖撞騙罪,鑒於其認罪態度好,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
7月2日上午10點40分,名為“馨兒徽安”的用戶在新浪微博發布了壹條消息稱,“在老家做了壹名警察,壹切從零開始,努力學習。作為壹個警花,我壓力好大啊。自從回老家後,壓力真的好大,整天和政府的領導吃喝。警花只是壹個稱呼而已,打著警花、模特的稱號天天陪領導吃喝談項目、招商引資。”
此條微博中還配有3張照片,第壹張裏,壹名女孩穿著警服,看上去很正式,英氣十足;第二張,這名女孩穿著比基尼坐在浴缸邊,警服則被掛在墻上作為背景;第三張照片,該女孩上身穿著警服,正在套黑色絲襪。
當日,這條微博引發網友們的強烈關註,幾百人轉發、評論。不少網友認為,“馨兒徽安”的做法有損人民警察形象,更有網友懷疑其身份,認為這是壹次惡意炒作,有網友對“馨兒徽安”進行了不實信息舉報。
這才是真正的人民警察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