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辦工商營業執照
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步驟如下:1、核準名稱時間:1-3個工作日。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2、提交資料時間:5-15個工作日。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範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結果: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3、領取執照時間:預約當天。操作: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結果:領取營業執照。二、所需材料有工商註冊需準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7、住所使用證明。《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法律客觀:《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應當由申請人或申請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壹)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二)經營者的身份證明;(三)經營者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受理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後,登記機關應當當場作出核準登記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核準登記的,應當發給《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駁回申請的,應當發給《個體工商戶名稱駁回通知書》,並當場向申請人說明駁回的理由。受委托辦理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在5日內作出核準或駁回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