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性騷擾實習生女孩弦子嗎?
12月2日下午2點,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下稱“海澱法院”)開庭審理朱軍被訴性騷擾壹案。
2018年7月26日,時年25歲的女孩弦子(化名)在網上發布自述文章,稱2014年她在央視《藝術人生》節目組實習時,在壹間化妝室裏,遭到主持人朱軍的“性騷擾”。
文章發布後不久,朱軍委托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律師聲明,稱網絡中出現大量與“朱軍性騷擾(猥褻)實習生”有關的不實信息。隨後,朱軍以名譽權受損為由,向海澱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弦子和轉發此文的徐超,索賠65.5萬元。
2018年9月25日,接到朱軍的起訴書副本的同時,弦子向海澱區法院遞交起訴書,以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作為案由起訴朱軍,索賠6萬余元,其中精神撫慰金5萬元。
12月2日下午開庭前,《財經》記者曾致電朱軍,但未聯系到其本人。截至發稿,朱軍未對此案庭審公開置評。
朱軍沒有出庭
12月2日中午11點,弦子早早來到海澱法院附近,在壹個咖啡廳點了簡餐,匆匆吃了兩口,隨後又吃了治療腸胃炎的藥片。弦子告訴《財經》記者,幾天前收到開庭通知後,因為有點緊張,兩年多未犯的腸胃炎復發了,她這幾天食欲很差。
和代理律師會面後,下午1點,弦子前往海澱法院。海澱法院門口的道路上擠滿了自發前來關心此案的人們,見到現場有人為自己加油,弦子壹度流淚。因為此案涉及隱私,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旁聽的人群未能進入法院。
12月2日下午,朱軍涉嫌性騷擾壹案的當事女生弦子來到海澱法院門口。關註此案的人士現場送給弦子兩個字“必勝”。《財經》記者王麗娜/攝此前,弦子壹方曾以查清事實為由,申請朱軍本人出庭。但在庭前會議時,法庭表示暫不予通知朱軍本人到庭。當天直到開庭,未見到作為被告的朱軍進入法院。
弦子在自述文章和起訴狀中描述了事發過程。弦子稱,2014年6月9日,她在央視實習,在央視舊址的壹個化妝間裏,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朱軍壹只手拉拽坐在椅子上的她,並迫使弦子靠近他的身體,另壹只手從裙子下擺伸進去撫摸她的身體試圖侵犯她的隱私部位,由於裙口較小以及她的抗拒,才使朱軍無法繼續。弦子還稱,隨後,朱軍強吻她的嘴唇、頭發等部位,持續約5分鐘。她表示,當時自己只有21歲,且身體瘦弱,根本無力反抗,所幸後來因有嘉賓敲門,她才得以逃脫。
2018年8月15日,朱軍曾委托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律師發布聲明稱,網絡中出現大量與“朱軍性騷擾(猥褻)實習生”有關的不實信息。在落款為2018年9月19日的訴狀中,朱軍要求弦子、徐超刪除涉案文章,並索賠65.5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
朱軍在訴狀中表示,有關其“性騷擾”實習生的文章,內容無中生有、嚴重失實,具有嚴重的人格貶損性質,而且足以使他陷入社會主流價值觀的非議與責難中,而事實上他“已被大量不明真相的網絡用戶指責與謾罵,社會評價已嚴重降低,良好的公眾形象遭受重大損害。”
2018年9月25日,弦子向海澱法院亦提起訴訟,認為朱軍的“性騷擾”行為是侵權行為,索賠6萬余元,其中精神撫慰金5萬元。
當年報警記錄“重現”
弦子起訴後,向法院申請調取事發後曾報案的證據。
2014年6月10日,即事發次日,弦子曾向央視所在地報案。當時,警方出警調取了化妝間外的監控錄像,提取弦子當天所穿的衣物、身體上留下的痕跡,並對相關人做了筆錄,但海澱公安分局未做任何處理結論。此案經曝光並引發公眾關註後,弦子壹方向檢察機關反映此事。弦子稱,2018年11月,海澱區檢察院向她送達通知,確定不通知公安機關刑事立案。
2014年弦子的報警記錄和當時的案件卷宗,在此案的庭前會議中“重現”,並將是此次庭審的重要證據。《財經》記者獲悉,雙方在時隔多年後,再次看到當時的案件材料。
據悉,當時的報案材料包括:弦子的報案記錄、弦子的筆錄、朱軍接受詢問的筆錄、相關證人接受詢問的筆錄、現場勘驗筆錄等。
據《財經》記者了解,弦子自述文章和訴狀中對事發過程的描述和報警時所述近似。朱軍則矢口否認弦子的“性騷擾”指控。在弦子報警的7天後,朱軍在央視辦公地接受警方詢問,他否認和弦子有肢體接觸,並稱和弦子聊天的過程中還有其他人進出化妝間。
據《財經》記者了解,弦子壹方曾申請調取化妝間外樓道的監控錄像,但在此次開庭前並未調取到。當時的報警記錄現場勘驗中有幾張監控截圖,顯示弦子經過樓道後進入化妝間,停留40多分鐘後返回樓道。
另據《財經》記者了解,弦子壹方在庭審中申請8位證人出庭,包括她的父母、陪同她報警的老師和同學等。朱軍壹方申請4位證人出庭,多是其當時團隊的員工,其中壹人是帶弦子進入化妝間的另壹名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