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案,既然是分屍,那為什麽沒有人聽到聲音?
從許某淡定的接受采訪,報案稱妻子失蹤後,就證明許某做了充足的準備,還故作懸疑的花十萬懸賞大家提供線索,都說明許某是有預謀的。至於為什麽分屍沒有聲音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1,用了化學物品
壹些強硫酸會對人造成傷害,許某肯定用了類似這樣的物品,這樣就避免了壹些尖銳的物品發出來的聲音,例如錘子,或者斧子類的。直接用這些化學物品將屍體腐蝕掉。
2,都知道是通過下水道將屍體沖走的
鄰居說平時沖馬桶都聽的到,想必許某肯定在廁所馬桶裏也做了功課了,這個就得他自己來說了,妳說殺壹個人連警犬在家裏都沒聞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許某對於殺人讓別人都無法知道做足了準備。
還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許先生帶進圈裏去了,說人憑空失蹤,讓人都認為這個是壹個失蹤案,況且就算鄰居聽到樓上有沖廁所的聲音也認為是正常現象,並且半夜裏沖廁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較死,誰會被沖廁所的聲音所吵醒,那房子質量也太差了吧!
總之就算許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現在也不用糾結這麽多了,兇手已經抓到,就看最後的判決了。讓逝者安息
其實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從化糞池找到了人體組織,並且DNA也鑒定出了就是來女士,那麽被人殺害然後碎屍案也算是坐實了,然而從警方目前披露的情況來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許某作案手法也太殘忍太高級了。
從網上曝光披露的情況看,來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悶著窒息而亡,然後再被碎屍處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雙方發生肢體沖突打鬥的話,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聲鄰居多多少少應該能聽到,不可能壹點聲音都沒有,況且家裏還有壹個小女兒,參考我們平常鄰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鄰居大都能聽到吵鬧的聲音的,所以被悶殺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關於第二個碎屍就有壹些疑問的地方了,如果在家裏碎石起碼要有作案工具的,人體說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麽絞肉機要碎石是很有難度的,參考菜場肉販的操作,要把壹個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氣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氣才能把某些肢體劈開劈斷,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實是電動的,比如電鋸,電鋸方便攜帶而且操作簡單,對於大塊的骨頭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氣就可以切碎切爛,所以我個人認為碎屍電鋸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電鋸作案不管白天還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應該會發出聲音,鄰居沒聽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點碎屍之後,就算大部門被沖入馬桶的下水道,進入化糞池,但我認為大塊的骨頭比如頭顱和四肢這些是很難沖下去的,參照以前破的碎屍案,這些部位最後都是被丟棄在別處,而不是沖入化糞池,比如頭骨是很難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長的時間,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壹個很大的考驗,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戰速決,不可能把時間拖得很長。來女士的屍體除了在化糞池有壹部分,其他部分被丟棄的可能性較大,這還需要後續的尋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希望警方的審訊可以找出更多的細節和線索。
最後壹點讓人疑惑的是,如果來女士是在家裏被殺害和碎屍的,就算家裏那天使用了兩噸的水,許某把現場打掃的幹幹凈凈,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跡,警方的警犬進去就沒有找到壹點點線索麽,沒有聞到壹點點血腥味嗎?壹個男人要把家裏打掃的徹徹底底幹幹凈凈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邊邊角角的要完全打掃幹凈是很難的,家裏不可能像洗車沖馬路那樣拿著噴槍沖,就算沖幹凈邊邊角角的水跡也不是短時間可以揮發掉的,所以這壹點也很可疑。
來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殘忍,心理素質太好,作案手法太厲害,這些天這些都無壹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經,這樣的結果讓人惋惜和遺憾。同時也告誡我們所有的人,要遠離身邊那些有暴力傾向、情緒控制能力差,報復心理強的人,如果兩個人不論是夫妻還是什麽人,如果合不來早壹點遠離,該認慫的時候就慫壹點吧,畢竟活著比什麽都重要,活著才可以壹切重來。
既然是沖進化糞池,有個大膽的猜測:把馬桶搬開直接沖。
根據之前許國利稱,7月4日晚10點,壹家三口壹同睡覺,所以,說明許國利分屍時他女兒是在家的。
女兒在家,為何會聽不到聲音呢?我想女兒肯定是吃了藥物,睡的很死,不然這整個過程肯定得花幾個小時。如果女兒沒有睡死,那麽就極有可能聽到聲音起來,或者是起來上廁所。
那為何鄰居也聽不到聲音呢?之前鄰居稱:他們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時他們家沖馬桶的聲音都那天晚上卻聽不到任何聲音。
根據警方通報,來女士的部分組織被沖進下水道,但是鄰居當晚沒有聽到任何沖廁所的聲音,那麽,就有可能是兇手把馬桶搬開,直接通過管道沖,那麽聲音會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屍和粉碎都沒有聲音?分屍是可以做到沒有聲音的,我曾經看過別人分解整只豬,如果技術熟練,加上刀鋒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讓連接的骨頭分離。
淩晨是最好的睡眠時間,幾乎所有人都處於沈睡的狀態,加上當天晚上下大雨,估計可以掩蓋粉碎的聲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買了聲音比較小的那種高級粉碎機,或者買消聲器,自己事先也會試過,覺得可行才會采取這壹方法,不然肯定不會采取這壹方式。
大骨骼怎麽處理?根據兇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帶出室外分散拋棄 。
兇手不在物業上班,那可見他並不熟悉小區的監控,所以案發晚上沒有拍到他的身影,說明這些骨骼應該不是當天晚上運出的,應該是5號白天分散運出的。
不過,既然來女士具體被害的細節警方沒有公布,那麽就是不想讓群眾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來,就是等著許某某被定罪了!
來女士的老公許國利先在當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後把妻子悶死,然後先把妻子屍體藏了起來。
7月5日上午,11歲的女兒起床後,許國利就騙孩子說來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後想辦法送走了女兒。
因為是白天,女兒送走了,鄰居也上班去了,許國利開始處理妻子屍體。他極端殘忍地把妻子分屍碎屍了。
許國利曾是壹個養殖戶,屠宰過鴨子,所以說幹這個,他比壹般人要駕輕就熟。他把小的屍塊在下水道沖走了,大的屍塊和骨骼裝起來,丟棄到偏遠的地方。
把屍體處理完,他開始把家裏反復沖洗和擦拭。7月6日來女士大女兒報案後,壹開始許國利誤導了大家,以為是來女士離家出走了,警方出動警犬進行搜索應該是好幾天後,許國利應有充足的時間處理現場。
許國利在處理屍體當日,曾用了兩噸水。警方應該是掌握了這壹點,動用了三輛吸糞車,十幾個工人,在杭州40度高溫下,穿著封閉服篩查了38車汙穢物,終於發現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拿到了有利證據。
警方對許國利采取了強制措施,最後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線,他交代因為家庭矛盾起了殺心,因為來女士有兩套拆遷房,他想給跟前妻生的兒子壹套結婚用,遭到了來女士的反對。他想拿錢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絕。因此起了殺心。
許國利是個喪盡天良的人,這起命案是有預謀的精心謀劃。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難逃正義的懲罰!
只是可憐了他跟來女士生的小女兒,這孩子才11歲,自己爸爸殺死了自己媽媽,她該如何面對這樣的人間慘劇啊@!
昨天就有關來女士那麽大壹個屍體許某某是如何分屍的,本人已作了大眾基本認可的回文。其祥細內容不再敘述。今就那麽大壹個屍體許某分屍時,為什麽上下左右鄰居家人就聽不到反常的聲音,他是如何碎屍的呢?就此疑慮我作以簡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復說明,來女士必為丈夫所殺無疑。此論述已於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聞媒體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許某某。
來女士當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頭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時間應在夜裏十壹至壹點間。家只有十壹歲的小女兒,且不在壹個房間居住。
他分屍與拋屍的時間應是壹點至四點以前完成。
碎屍的地點應在衛生間進行,據說支開了女兒。即是不支開女兒,因女兒不知情,也考慮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會在意,且只管在房間中睡覺。
它分屍的過程,必是打開水龍頭不停的噴水,然後開始肢解並剔骨。碎肉隨時丟入糞池管道中,水沖下去。死人不濺血,地板上壹直沖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墻上。
另壹種則是用鍋煮碎肉而倒入糞道內。
小區化糞池離他家只有三十多米遠。不用下樓的。
至於骨頭,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辦法丟管道壹部分,再隨身帶出壹部分去外面拋掉。因為他有足夠的時間(未報案前有二天空閑時間)去滅跡。
至於鄰居為什麽沒有聽到,因為樓房封閉好,隔音墻,只要不是大的震動,壹般是聽不到的。
至於水龍頭噴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關鍵的是,據新聞通報說,包括采訪鄰居說,那晚恰好在下大雨。這壹雨遮百聲。從這壹點上看,許某是有意選擇在壹個下大雨的夜晚動手,是再好不過的天賜良機了。因此,由於大雨聲嘩嘩的不停,即是房間內有些許響動,而鄰居家也不會考慮到這上面的。這是許某的得意傑作。
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必自斃。美夢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認為他做的天衣無縫的妙計,最終還是逃不過公安幹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惡極,影響極深。既以招供並定案,希望速決速戰。早日正法,立即執行!還死者在天之靈壹個安慰吧!
兇手是壹個心理素質很好,反偵察能力很強的人,其肯定是預謀作案,而不是激情殺人。所以作案前進行了先期策劃,甚至是對拋屍細節進行了設計,拋屍地點進行了踩點。
兇手選擇的作案時間是零點,他們的小女兒是十二歲。十二歲的孩子在零點到六點這個階段是睡的最熟的時候,幾乎妳把門砸爛都不壹定會醒來。
我不久前就遇到過,淩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沒有帶鑰匙,十壹歲的兒子在家睡覺,我們砸門半小時都沒能驚醒。害怕影響鄰居,又擔心孩子安全,萬般無奈,去車裏工具箱裏拿來螺絲刀和鉗子,把鎖的外面保護殼撬了,才進入室內。前後折騰近壹個多小時,進房間後進入兒子臥室,其毫無察覺,還在呼呼大睡。
兇手選擇這個時間,是做了仔細觀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殺了被害者後,拖入洗手間,用剁骨刀進行大塊分屍。
註意這個大塊分屍,因為被害人的屍體不是從廁所沖入下水道,而是分屍後直接投入化糞池。沖馬桶的聲音主要是沖洗血水、屍體碎肉組織。
對於壹個百來斤的屍體進行大塊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時間的,估計壹至二小時就夠了。本來衛生間就是單元內相對隔音小空間,分屍時間並不是特別長,所以並沒有驚醒12歲的女兒和鄰居。兇手分屍後分散裝入大號黑色垃圾袋,分幾次提出戶,到化糞池邊揭開井蓋扔進化糞池(兇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糞池位置,且事先進行過踩點)。
之所以警方最終在化糞池發現屍體組織難度那麽大,那是因為警方正式懷疑兇手並尋找屍體組織時已經是幾天後,屍體已經開始腐敗了,部分甚至已經分解融入糞水裏面了。
第壹,題主可能忽略了壹個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許某某,沒有任何壹個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蹤背後的真相是殺人分屍,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許某某, 將自己的二婚妻子來女士分屍的夜晚,沒有知道他們家發生的壹切!所以,即便他們的隔壁鄰居聽到了壹些所謂的聲音,也不會往那方面想!
第二,當壹個心思縝密,冷血無情的兇手,動了碎屍,分屍的念頭後,他會比妳更加註意這些細節,做壞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屍不可能在同壹時間完成,他會選擇在壹個合適的時間, 讓那些聲音盡可能的變小,或者說即便妳聽到了壹些聲音,我會妳會覺得很合理!比如說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飯時,出現剁肉,剁骨頭的聲音,不是很正常嗎?
第三, 還有壹點,對於像許某某這樣的冷血殺手,從他案發後淡定從容的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表情,妳就應該能感覺到,他有多麽自信,殺人分屍,這壹切的壹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沒有人能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至於分屍的過程,警方都不敢公布,壹定是讓人細思極恐,不寒而栗的,壹定是非常殘忍,泯滅任性的!先放血,然後剔除軟組織,煮熟,煮爛,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後,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許某某的做案細節,更不要說如何分屍,因為這壹切的壹切都太過於殘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嚴懲!妳們覺得呢?
來女士被殺,經過警方確認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屍,並且屍首最終到了化糞池當中,畢竟警方在化糞池裏找到了人體組織。
他們對人體組織,經過DNA檢測和來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證據確鑿了。
這個時候很多人就有疑問了,來女士的丈夫殺的是人,為何沒有聽到聲音呢?畢竟是讓壹個大活人給消失了呀。
只能說這是壹場蓄謀已久的殺人案,來女士丈夫不知道準備過多少東西,演練過多少遍,當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來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聞報道,來女士是在熟睡的時候被丈夫給殺死的。她有可能還在睡夢當中,還沒有過度的清醒,就已經被殺死了。
這個期間她是不會發出任何聲音的,等她徹底死亡了,這個時候來女士丈夫就要對她的屍骨進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後,才能讓屍體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話,別人是聽不到聲音的。
很顯然來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業,當時殺的是雞鴨之類的東西,可以說在這方面他是有豐富的經驗的。
還有來女士丈夫也是經常下廚的,只要刀快,鄰居根本就聽不到聲音,況且還是在夜裏,大家都在睡覺。
當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還會有硫酸等化學用品。
最終分屍後通過馬桶可以直接沖入到化糞池,當然了肉是可以沖走的,還有大部分的骨頭,這個就需要避開監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學,大塊骨頭在上學的時候給扔掉。
要知道來女士失蹤之後36小時,她的丈夫才報警的,這36個小時,都是他作案的時間,都是他掩埋來女士的時間。
30多個小時,對於壹個蓄謀已久的人來說解決掉壹個人,也是不難的。當然了他也以為自己心思縝密,天衣無縫。
但是,也僅僅是他以為,這不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這是壹起有預謀的謀殺案。既然是有預謀,自然是兇手做了很足了功課,比如購買了壹些作案工具,易腐蝕性化學制劑,以及算準了作案時間等等。
壹、作案時間分析許某某此前面對采訪,雖然說其半夜12點起床去衛生間妻子還在。而淩晨五點鐘才失蹤。
我認為這壹點上可能為了打壹個時間差。
來某某恐怕在22點前已經遇害。
因為這個時間段,幾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麽的。因此鄰居恐怕並未在意。才說在半夜未聽見動靜。
這就是他把作案時間故意做了時空推移。其實毀屍滅跡如果在晚上8-10時,沖刷分割等等都不會被鄰居認為不正常。
小女兒是否服用了安眠藥我們都知道,來女士“失蹤”後,許某某還收到了來女士購買的安眠藥。
那也許家裏此前就有,而如果案發當晚他在小女兒的蛋糕裏下了大劑量安眠藥,那麽來女士和小女兒恐怕都進入深度睡眠狀態。孩子聽不見也是正常的。
處理屍體,用化學制劑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動靜。如果許某某使用化學強腐蝕性制劑,消融屍體,那麽也不會產生極大的動靜。
但是這壹說法又不太通得過警犬的搜查。
那麽如果他用各種利器,做類似手術分割的話,然後拋碎屍進下水道,也不會有太大的動靜。
況且他是在36小時之後報案,此間他有足夠的時間,再次以及在白天嘈雜的時候分次進行。
總之既然是壹個提前做足了功課的有預謀性殺案,那麽外人肯定是很難往這方面想,自然也不會在當時有高度的關註點。
沒有聽見聲音也說明了許某某蓄謀已久。細思極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細節!7月23日10時,經連夜審訊攻堅,突破了嫌疑人許某某的口供, 據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淩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發布會上,江幹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田國剛通報,前期網上有很多熱議,說許某某是偵察兵退役,許某某在小區從事物業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許某某熟悉小區和樓道的監控、刻意躲避監控, 許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進行分屍等等,根據警方調查核實和犯罪嫌疑人許某某供述,上述說法均與事實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屍,那為什麽沒有人聽到聲音?這些都只是猜測,到底是怎麽做到分屍沒有聲響的?也許並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過這件殘忍、泯滅人性的糞池碎屍殺妻事件後,可以給人們帶來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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