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的三個月窗口期是在哪壹年規定的呢
三個月不是國家規定,也不是WHO的規定。
是所有研究人員及臨床工作人員比較認同的結果。由於自上世紀90年後頻繁的出現在各類內部研究文獻上,在1992年以後下發的壹些文件都以2--12周為基準。從而形成了三個月的規定之說。
擴展資料:
艾滋病最早是於20世紀80年代初期在美國被識別,並受到當時裏根保守政府的忽視。
但在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以及有識的醫生與科學家的持續工作下,累積了信服性的流行病學數據,顯示艾滋病有壹定的傳染性致因(etiology),同時,因藥癮者***用針具以及輸血而感染的病例逐漸增多,許多科學家開始調查此傳染性病原。
在世界範圍內導致了近1200萬人的死亡,超過3000萬人受到感染。
1986年7月25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公報,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會議決定,將艾滋病病毒改稱為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ImmunodeficiencyVirus),簡稱HIV。
在2004年,全球估計有3590至4430萬人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相伴生存,其中430至640萬人屬於新發感染病例,另外,有280至350萬人死於艾滋病。這些數字並在不斷增長中,其中,東亞、東歐、中亞等地區漲幅最快。感染最嚴重的地區仍然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其次是南亞與東南亞。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