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興的記載
據記載,孝子鄭興,自幼很有誌向,終日勤勞耕作,侍奉父母,但家境貧寒。父親去世後,鄭興守孝3年。母親久病不愈,鄭興服侍床前,從不解衣,不離母親半步。母親想吃肉丸湯,鄭興因無錢買肉,於是割下自己的肉煮湯奉母。此事傳開後,人人都為鄭興的孝道所感動。“割股奉親,乃世乏奇事!”。
在清乾隆《孝義縣誌》中有這樣的記載:“因邑人鄭興孝行聞於朝,遂改名孝義。事見唐李吉甫《元和郡國誌》。”
又壹記載 :“今之孝義,唐初為永安縣。時永安堡村民鄭興,耕作奉母。母久病,鄭興乃割股為羹以進母,母病始愈。貞觀元年(公元627年)知縣報於朝,唐太宗李世民詔政永安為孝義。銘曰:鄭興立本,割股奉親。明君重德,孝詔古今。富民強市,羽翼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