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死刑犯宋丹養成記,兇犯經歷了什麽變的如此毫無人性?
宋丹,1986年出生,江西瑞昌人。她13歲的時,被老師及其姑父多次誘奸;18歲時,卻從壹個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壹手策劃將無辜的網友殺害……
2005年3月21日,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壹審宣判,剛滿18歲的宋丹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86年,宋丹出生在江西省瑞昌市南陽鄉壹個普通家庭。在13歲那年,她多次被南陽中學壹姓宋的老師奸淫,不久又被其壹姓周的姑父多次誘奸,雖然兩個罪犯已分別被判處9年和8年徒刑,但他們給小宋丹造成了極大的心靈傷害。
她長大後,父母親蠻不講理的打罵教育,更加深了她的反感與叛逆。她小學畢業後,開始在社會上混日子,學會了抽煙、喝酒,夜不歸家,壹步步地向壹條危險的道路上滑了下去。
2004年夏天,宋丹與張家亮通過上網相識,因張家亮答應借200元錢給宋丹,並為其買衣服未兌現,宋丹對此十分氣憤,遂產生報復張家亮的歹念。
2004年11月21日,宋丹找到同樣18歲的“朋友”徐豹勛,後在徐租住的房內商定,由宋丹到九江將張家亮騙來瑞昌,然後由徐豹勛假扮宋的前男友,出面勒索張家亮的錢。宋丹當日下午到九江找張家亮,徐豹勛則於當晚找到其朋友被告人劉文、夏泳珠邀二人入夥。
2004年11月22日上午,劉文、夏泳珠先後來到徐豹勛租住的房間,並準備了砍刀和鋼管。不久,宋丹將張家亮帶到徐豹勛的住處敲門,並謊稱其父母不在家,要將張往外帶。
在房內守候的徐豹勛、劉文、夏泳珠聽到宋丹敲門的暗號後,立即出門將張攔住,並與宋丹壹起將張帶到瑞昌市人民廣場後面的余家村山上。
徐豹勛等人逼張打電話向家裏及工作單位要錢,並劫取張身上二、三十元錢和壹張銀行卡。因張家亮要錢未果,宋丹、徐豹勛認為張的親屬可能報了警,經商量決定殺死張。
當天下午,4人將張家亮帶到瑞昌市洪下鄉張家鋪村彭家的後山上,徐豹勛先用繩子勒張的頸,劉文隨後持刀砍、割張的腰部和頸部,夏泳珠按住張的腳,宋丹則站在不遠處。
徐豹勛、劉文、夏泳珠見張家亮已死,即將其屍體推到茅草叢中隱藏,並將其皮帶解下由徐豹勛據為已有。經法醫檢驗鑒定,死者張家亮系被他人用繩索勒頸致窒息而死亡。
2005年3月21日,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壹審宣判,兩名剛滿18歲的主犯宋丹、徐豹勛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兩名只有16歲的涉案未成年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