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的含義是什麽?
價值,讀作jià zhí,漢語詞語,詞語解釋是(1)體現在商品裏的社會必要勞動。(2)積極作用。出自《閑情偶寄·聲容·薰陶》。國語詞語解釋是(1)泛稱物品的價格。(2)以各種等值標準或交換標準所表示的價值。(3)凡有助於促進道德上的善,便是價值。(4)正面作用。
哲學概念:價值屬於關系範疇,從認識論上來說,是指客體能夠滿足主體需要的效益關系,是表示客體的屬性和功能與主體需要間的壹種效用、效益或效應關系的哲學範疇。價值作為哲學範疇具有最高的普遍性和概括性。
經濟學術語:
價值,泛指客體對於主體表現出來的積極意義和有用性。可視為是能夠公正且適當反映商品、服務或金錢等值的總額。
在經濟學中,價值是商品的壹個重要性質,它代表該商品在交換中能夠交換得到其他商品的多少,價值通常通過貨幣來衡量,成為價格。這種觀點中的價值,其實是交換價值的表現。
擴展資料:
關於價值的本質,存在多種觀點。
“抽象說”
這種觀點認為,價值是抽象的信念、理想、規範、標準、關系、傾向、愛好、選擇等等,它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卻時時、處處起作用,指導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動,評價某壹事物就是來源於並反映了抽象的理想價值。
“奧妙說”
這種觀點認為,價值是壹個深奧的、微妙的概念,包容量大且含義模糊,其內涵和外延難以把握,其精神實質難以領悟。價值決不是實在,既不是物理的實在,也不是心理的實在。價值的實質在於它的有效性,而不在於它的實際的事實性。價值的最後基礎在於人類的自許,在於人類對世界的冀望,在於人類對人性(包括理性和情感)的祈願。
“關系說”
這種觀點認為價值是壹種關系範疇,表示客體與主體之間的相互聯系。文德爾班把價值當作是壹種聯系和關系,並認為是諸事物之間的聯系和關系,而不是專指人類與客觀世界的聯系和關系,即任何有聯系的事物之間都可能存在價值,這樣,價值就成了聯系和關系的代名詞,從而混淆了主體與客體的本質區別。
“本性說”
這種觀點認為,我們賴以生活的價值是天生的,像包括真、善、美在內的人類的古老價值,以及後來的愉快、正義和歡樂等價值,都是人類本性固有的,是人的生物性質的壹部分,是本能的而非後天獲得的。
“情感說”
這種觀點認為,價值的源泉在於情感:當合理性遭遇它的限度,對開明的理性的求助不再幫助我們時,那麽思維的對位型式即情感可以幫助。情感是通過我們的感覺釋放的,它幫助我們感知世界和辨認價值。這裏提及的價值是不能測量或計算的價值,只能通過感覺經驗或感知領會,例如美的價值。
“意義說”或“需要說”
這種觀點認為價值是壹種關系範疇,表示客體對主體的意義,客體滿足主體需要的關系。然而,這種觀點並沒有解釋“意義”或“需要”本身又是什麽內涵,因此這種觀點只能是兩個名詞之間的“同義反復”,沒有多少實際意義。
“屬性說”或“效用說”
這種觀點認為價值是指客觀事物的壹種有用屬性。這種觀點把價值等同於事物的功能屬性,忽略了主體特性和介體特性對於價值的決定性作用。
“勞動量說”
這種觀點認為價值就是勞動價值,它由勞動者所付出的勞動量來決定。這種價值學說是指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中指定資本化市場下交易的本質,他是壹種特定範疇的價值概念。
“主體性說”或“態度說”
這種觀點認為價值是主體根據自己的需要自覺地、有意識地賦予客體的屬性,它反映了主體對客體的態度。這種觀點把價值與價值的主觀反映混淆起來了。
以上這些觀點從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反映出價值的某些外部或內部特性,但都有其片面性,均不能全面反映價值的哲學本質。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