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石油輸出國組織?
類別:商業/金融管理
分析:
石油輸出國組織(石油輸出國組織)
石油輸出國組織石油輸出國組織
翻譯成石油輸出國組織。亞非拉壹些產油國是控制國際石油壟斷資本,捍衛石油資源,維護國家利益的國際專業組織。成立於9月,1960,其主要機構是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總部設在維也納。到1988 * * *有13個成員國。伊拉克、伊朗、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委內瑞拉是創始國。其他成員包括卡塔爾、阿爾及利亞、厄瓜多爾、加蓬、印度尼西亞、利比亞、尼日利亞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這些國家的石油產權、開采、提煉和管理長期被外國壟斷資本操縱。該組織旨在協調成員國的石油政策,采取集體行動,並與國際石油壟斷公司談判,以維護自身的石油利益。20世紀70年代,該組織為保護成員國的石油利潤,多次強迫西方石油公司簽訂提高石油價格的協議,並單方面做出提高石油價格的決定,從而獲得了世界石油市場價格的控制權,壹度使西方國家陷入石油危機,對改革舊的國際經濟秩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於世界石油市場需求急劇下降,該組織相繼采取“減產保價”、“降價保產”等措施,迫使其不斷降低油價,限制成員國產量,從而逐漸失去了調整油價的控制權。這種發展趨勢短期內無法逆轉。
除了上述的13石油輸出國組織,還有區域性的國際石油組織。比如拉美石油互助協會成立於6月1965,石油輸出國組織成立於6月1968。1973+00中東戰爭期間,後者成員國以石油為武器,提價、減產、禁運、增股、國有化,反對以色列及其支持者,對國際政治影響很大。該組織還在1976設立了國際發展基金,向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經濟和財政援助,有效促進了南南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