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賣慘營銷?為什麽會出現“賣慘營銷”?
現如今很多掛有“清倉大甩賣”的門店不多了,這樣的店面基本“最後壹天”永遠都沒有那壹天的到來,不過,人們對這樣的情況已經見怪不怪,也明白其中的銷售方式,但是,其實,這種行為就是“賣慘”,讓大家都以為要倒閉了,最後的貨,都便宜出售,誤導消費者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和好奇心。實體銷售,有店面,有人吆喝,對於消費者的“欺騙”算是實體的,能看到,能聽到,大家也理智了很多,不再過分的相信。
到了網絡時代,“賣慘營銷”的花樣層出不窮。某些銷售平臺,弄幾張照片,寫上“水果滯銷,果農痛哭”、“大蒜滯銷,幫幫我們”、“求求支持”等等宣傳語,然後再配上老農壹籌莫展“悲情”的表情,網友看到這種情壹般都會動惻隱之心。剛開始,產品滯銷情況基本屬實,不少人出於同情之心會盡自己的微薄之力買壹些,幫幫他們度過難關。可是,這種情況被不法商人看到好處後,開始打著“感情牌”來消費老農,同壹個人,同樣的表情,換換產品,換換宣傳語,難道這位老農家有良田萬頃,種這麽多不同種類的水果還是每個季度換個作物?這難道不是在侮辱消費者的智商?這種行為,最終導致的後果就是真正有需要的老農們失去了幫助,斷了客源,傷了人心。
沒想到的是,短視頻的興起,也出現了“賣慘營銷”的套路。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竟然還有劇本,有演員,有曲折的故事,完全已經把這種方式做成了產業鏈,真是誇張呀!甚至很多坐擁幾百萬粉絲的主播,已經靠出軌、破產、家庭矛盾等故事來帶貨,甚至出現號稱弄錯價格大打出手的行為,誤導消費者趕緊下單。“賣慘營銷”不能沒有底線,必須要合法合規,要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最終真的成為了常態,成為了“欺騙”,那必然會沒人關註,完全透支消費者的同情心。
“賣慘營銷”多源於自媒體或直播間,主要為了吸引關註和流量,但其本質屬於虛假宣傳,極易導致客戶或消費者誤解。
這種營銷手段雖然短時間內能夠增加流量或銷量,但長此以往不僅自砸招牌、毀了商譽,對被“賣慘”的農產品來說也是巨大傷害。
壹、四川攀枝花凱特芒果“大量滯銷”,農民“虧得血本無歸”。
據當地政府人士稱,沒有出現芒果滯銷的情況,這種行為就是“賣慘營銷”。
比如“痛心,幾百萬斤黑布林滯銷,老農含淚……”、“上百萬斤某某急盼銷路,別讓果農血本無歸……”、“家裏某某人絕癥,靠種植某某為生……”等等。
這類文章中基本上都充斥著3個信息,“幾百萬斤某種農產品滯銷”,“因賣不出去而血本無歸”,“家裏某人得了絕癥,靠種植某種農作物為生”。
而壹般稍微有點愛心的人,都看不得這種文章,因為會心痛,進而就會購買文章中所出現的農產品。
二、農產品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受市場影響較大,關系農戶切身利益。
“賣慘營銷”制造的滯銷假象,不僅影響當地農產品聲譽,而且有可能拉低農產品價格,讓農戶的預期收入減少,壹定程度上擾亂了農產品市場交易秩序。不管是無中生有,還是誇大事實,“賣慘營銷”的伎倆損人不利己,欺騙消費者感情,透支公眾信任。
三、除了多年的“老梗”——水果滯銷,還有各種“滯銷”、“破產”、“抗癌”、“家門不幸”等故事。
媒體曾報道過,壹位長相容易博得同情的老大爺,頻繁出現在各地各種水果滯銷的網絡營銷之中,被網友戲稱“老大爺都不夠用了”。
四、此外,營造出來的“滯銷”假象,可能會整體拉低農產品的銷售價格,降低所有農戶預期的利潤收益。
從這個角度來說,“賣慘營銷”違背了公平競爭原則,屬惡意投機“搶跑”,是壹種不正當的競爭方式。對此,有專業人士認為,不管是無中生有還是誇大事實,根本不能算是營銷,而應該算作造謠。
總而言之,賣慘式營銷不僅坑害了農民,也欺騙了消費者,該出手管管了,不然對於我國農產品的發展危害很大。
明明這些地方的水果很暢銷卻被壹些網絡賬號扭曲為“大量滯銷”,這真是咄咄怪事。這類幾乎每年都會出現的“賣慘營銷”,背後主要是“壹些大型團購電商和個人帶貨在搞鬼”。其主要目的無非是兩個方面:壹些是純粹博取流量,通過“賣慘”的方式來吸引眼球;另壹些則是為了賺取輿論的同情心來帶貨。
很顯然,無論是出於何種目的,這類建立在扭曲事實基礎上的“賣慘營銷”,都是百害而無壹利。比如,它可能直接傷害壹個地方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水果品牌形象。要知道,沒有哪壹個地方的水果產業,能夠真正通過“賣慘”博取同情來獲得長遠發展。此外,“賣慘”“滯銷”對應的就是“低價”,這實際也是對正常的水果市場價格機制的擾亂。
因此,對這樣壹種屢禁不止的不良營銷風氣,或者說“毒流量”,顯然應該有更加有效的治理舉措。
我們註意到,面對這種充斥在網絡空間、跨地域的悲情營銷、虛假營銷,水果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以及果農,似乎都難以給予有力的“反擊”。如此次事件發生後,當地市場監督管部門也只是“第壹時間聯系公眾號運營方,責令其‘刪除上述悲情營銷內容’,並對其進行政策講解、法律宣傳”,這很難說能夠真正讓“賣慘營銷”者長教訓。這壹現狀,啟示在對類似病態營銷的治理上,還需要更多力量的協力合作。比如,相關行為是否已經構成造謠、欺詐,警方或可介入調查。此外,網絡平臺也應該對這類賬號有更嚴格的懲處。唯有真正提高“賣慘營銷”的成本,才能讓參與者有所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