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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實踐中應更加重視藥物的使用

《回歸中醫——對中醫基礎理論的再認識》壹書(以下簡稱回書)證明,證這個概念其實根本不存在。證和病沒有區別。因此,“辨證論治”及其衍生的“方證對應”都強調“癥狀”,即對癥用方,這與中醫的臨床核心明顯不同,而這也是許多學者幾十年來專註於辨證論治,但至今沒有重大突破的深層原因。

“方證對應”的“證”,其實就是壹種癥狀。

《漢語詞典》對“癥狀”的解釋是:“癥狀。有時也指疾病。亦作“證”。“證”、“證”、“癥”的解釋是:“證、病。後來就叫“病”了。證書與“證書”相同。證書,是“證書”的簡寫。由此可見,證和病並沒有實質性的區別。王昂的醫學處方集說:“病人有壹種綜合癥。”證”是“綜合征”的專用醫學詞,意思相同,可以通用。

強制區分證與候起源於西學東漸之後,定型於20世紀50年代。在談“證”的概念時,要理解兩個前提:第壹,目前普遍使用和確立的“中醫基礎理論”,是現代中醫界為了溝通中西,順應時代潮流,以西醫為參照系,在“科學”的背景下,對中醫的某些固有內容進行了單獨規定的產物。“證”的概念就是其中之壹。其次,舒慧認為證的本義是“病人主訴的癥狀和醫生檢查的體征”,其“本義和引申義與本質和概括無關”。作為壹個固定的概念,出現在新中國成立後,“編寫中醫學院教材第二版時”,推測這樣做是為了“試圖使中醫基礎理論染上辯證唯物主義的色彩”。

目前,“證書”概念的歷史不超過60年。最初提出“證”是為了強調中醫的“特色”和“優勢”,但由於只是壹種規定或約定,“證”對中醫發展造成的阻礙在今天已經越來越明顯。程在《辨機辨證論治》壹文中認為,這“不僅違背了中醫固有的觀念和特點,也違背了語言學的規律。」

從桂枝湯的應用談“驗機”

說到桂枝湯,大多對應的是“汗出、風惡、脈緩”的癥狀,再遵循禦寒服、暖蓋、飲熱粥,即可微汗。這是桂枝湯“方證對應”的總體思路,但這只是桂枝湯應用的壹個例子,遠非全部。

桂枝湯可以無汗使用,體現在《傷寒論》第二百七十六條。"月病,脈浮,多汗,宜桂枝湯. "王肯堂解釋說:“這個脈是浮動的,當沒有汗時,就不必說陰中沒有汗。不以桂枝代麻黃者,因陰病不當,更易陽,必知桂枝證不出汗也有用。”如果病把自汗看作陽死,這篇文章明確寫明太陰病,那麽無汗是毫無疑問的。三陰為虛,太陰病用桂枝湯,名曰“發汗”,實為“養陰調陽”(柯雲波語)。

桂枝湯在《傷寒論》中也有不“服汗”的用法,桂枝湯在使用前經常使用(12),這使得禦寒服、禦寒蓋身、飲熱粥成為服桂枝湯的經典方法,也是發汗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如果不是這樣,即使桂枝賈貴湯中加入兩盎司肉桂,也不會“出汗”。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用前壹種方法,就是桂枝湯用的另壹種方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沒有“用前處方”,“吐利者,患無止境之身痛,報和時,宜以桂枝湯小和。”《金匱要略》中也沒有“先方後治”的說法。“女脈平,陰脈弱。她口幹舌燥,不能進食,無寒熱,故懷之,桂枝湯治之。”霍亂吐利,正氣趨於恢復,余邪不豐。“小和諧”就是慢慢恢復,潛移默化,然後自愈;懷孕脈象平緩,不冷不熱,雖然不舒服,但不是病,可以調養,讓它恢復。

以上例子說明,學習桂枝湯的用法,“對應”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察機”。

“證書”和“機器”

證即病,所以“方證對應”其實就是“方證對應”。至此,也就不難理解很多中醫學者提出的“抓主證,用方”、“方證辨證是辨證之尖”、“中醫有時治頭足”等命題了。這些都來源於“方證對應”,它們相似的問題在於忽略了“機”。

關於“證”與“機”,劉渡舟先生在《方與證的相對性——論辨證論治的認識機制》壹文中提到,“方證對應”即“循圖,照貓畫虎,近抄”。雖然“踏入仲景辯證之門”,但離中醫的奧秘還很遠。中醫“既有辨證論治的學問,又有基於辨證論治認識機理的奧秘。”在兩個層次上,有高低、粗與細之分。"

《金匱要略》有五條:“胸痹,心滿,氣滯於胸,脅射於心,以枳實、大蒜、桂枝煎劑為主,人參煎劑也為主”;“胸痹,胸痹,氣短,以茯苓杏仁甘草湯為主,橘橙姜湯也為主”;“丈夫氣短,稍有酒意,就該趁年輕走開。桂苓疏肝湯為主,參芪丸也為主”;“生病喝多了要出汗,大青龍湯為主,小青龍湯也為主”;“小便不利時,以蒲惠散為主,以滑石白魚粉、茯苓嚴蓉湯為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離開了“檢驗機”,如何做到“處方與證書對應”?人參湯證與枳實大蒜、桂枝湯證的區別在於虛實;茯苓杏仁甘草湯證與橘紅橘黃姜湯證的區別在於病位是肺還是胃,等等。這就是“檢驗機”。臨床上壹定要“辨證論治,方知機理”。

對於小病、簡單病,可以“對癥對應”,也便於普及、錄入和“藏方於民”。但對於全身性疾病和復雜疾病,“方證對應”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看似靈便實則迂回”的。加上機理的思考,即使是無意識的,也會把“方證對應”升級為“察機用藥”經方中的每個人在臨床上肯定都是“察機”的,但提倡什麽,提倡誰,需要三思。

治療方法有四種:病原療法、對癥療法、證候療法、自然療法(見朱維舉醫學五書評論),都有其臨床價值。但其核心在於“觀察機器”。只有“察機”才能使用活的經方,在臨床實踐中才能不被混淆,而機械地按照仲景書中引用的有限事例來“方證對應”,才能在借助經方框架認識疾病、治療疾病方面構築起中醫的浩瀚大廈,只能起到提示思路的作用,只適用於經典的入門階段。

從局方看“方證對應”的危害

從目前來看,《太平惠民和記局》中有不少別出心裁的藥方,但就是這樣壹個藥方,卻引來了金元及後世四大家的大量批評。錯不在黨,而在黨的方法和人的使用上。

朱丹溪說:“和記局的藥方也是壹本書...自宋代以來,官府以法為守,醫者以傳為業,病者以此為生,天下成之風俗。”“妳可以證明檢方可以馬上用藥,不用就醫,不用強制制度,病就能治好。”和記局的藥方可謂是典型的“方證對應”。其受歡迎程度遠非中醫和經方可比。普及也意味著妳不用求證,不用“識機”。正是這種內在機制的缺失,給中醫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在中醫普及的當下,壹定要避免重蹈局方的覆轍。《內經》有壹課“除非是別人,否則不要傳”,古語有“知之不易”。普及它是壹把雙刃劍,切不可急於求成。妳知道,太多就太遲了。

綜上所述,中醫要大力提倡“察機用藥”,保證方、藥的機理與病證的機理密切相關。這樣既能“入門”,又能“入室”,讓我們先把頭發處理好,靠機圈生活,隨機應變。